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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婚丧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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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事 旧时,婚事均由父母做主,媒妁从中撮合。订亲时,男方要送聘礼。到了婚娶年龄,由阴阳先生根据男女双方的生日时辰选定婚日,称“择日子”,渔村婚日多选在渔业淡季。婚日选定后,男方在头天上午派人将女方嫁妆抬回,称“抬妆”。
娶亲的方式各岛不一。南、北长山岛习称“将”媳妇,男方在婚日头天傍晚,用花轿、官轿各1乘去女家接新娘。新郎到后,女家宴请新郎和“将”家客。婚日黎明,新娘着红色棉袄、棉裤,由女家请人抱上花轿,新郎乘官轿,然后一路上敲“五棒锣”到男家。其余各岛习称“送闺女”。砣矶岛在婚日头天,女家备1驴,驴鞍两侧各贴大红喜字。傍晚,新娘着新装,盖着头布(蒙头纱)骑着驴,和送家客一同到男家。钦岛、隍城岛和黑山岛娶亲,新娘于婚日上午到男家,其余风俗与砣矶岛基本相同。如果是隔岛结余,则提前一两天把新娘送到男方居住岛的亲戚家,婚日,再到男家举行婚礼。婚日前一天,男方要找一男童到洞房“压床”。
新娘到男家,红巾遮面,怀抱宝瓶,用“将”家客和送家客左右搀扶,踩着红席、红毡入东屋,到了时辰,由送家客搀扶,跨过驴鞍,随新郎缓缓步入洞房,新娘、新郎要喝“合欢酒”,新娘踩着糕上炕、“坐床”。看热闹的要“摸床”,摸被角下的枣、栗子、花生等。中午男家宴请宾客。晚饭后闹洞房。
钦岛、膜城岛男女两家居同岛的,迎亲后,男家宴请宾客,新郎要去女家及岳叔伯家叩拜,称“谢亲”或“认亲”。女家宴请新郎,席间,新郎邀请岳父及岳叔伯翌日去男家赴宴。宴毕,新郎中午即返回,向家中宾客敬酒。第二天男家要宴请新娘的父母及叔伯,称“会亲家”。砣矶岛婚日的第二天上午,女家来人接新郎、新娘回家省余,称“搬九”。第三天男方吃三日酒,宴请送家客,第四天吃四日酒,宴请岳父母及至亲赴宴。其它各岛多在结婚的第六天或第九天“搬九”,“搬九”后,女家的亲戚可宴请新郎、新娘,称“踉九”。
建国后,贯彻落实《婚姻法》,包办婚姻逐步革除,自由恋爱逐渐兴起。婚前送彩礼已由男方单送,逐渐转为双方互送,有的还要照订婚像、结婚像。迎亲或送亲多为步行,有的还要打着彩旗开路,敲锣打鼓,亲朋好友前来祝贺。70年代初,订婚、结婚索要彩礼、大宴宾客之风开始兴盛。进入80年代,索要彩礼、宴请宾客之风愈烈,有的结婚迎亲或送亲乘小汽车,有的出岛旅游结婚。
旧时寡妇改嫁,须等到亡夫烧“百日”或周年以后。先由媒人说合,征得公婆同意,并要娶亲的男方付足钱,方允许改嫁。出嫁多在傍晚进行,由将家客到女方婆家领亲,行至半路,在僻静之处更衣,衣服素雅,不可艳丽。寡妇到男家时,男方家的牌位须用红纸罩盖,以防“丧气”冲“神”。男方家只宴请主要亲属,宴后,婚礼即结束。
大黑山岛寡妇改嫁,须由男方先付清钱,公婆才允许寡妇回娘家。出嫁时由娘家派人送余。途中,凡鳏夫均可抢亲,因此,寡妇出嫁多在晚上或黎明时秘密进行,并由女家派人保护。建国后,寡妇改嫁不再受歧视,一般与新熔仪式相似。
丧葬 旧时丧葬礼仪繁杂。老人临咽气前先“压口”(红线拴红布放口内)。咽气后,抬到明间地,称“停床”,烧“倒头包袱”,晚辈穿孝服,到土地庙报庙。入敛时间为当天下午或翌日上午,亲朋要来吊唁。穷人多“排三”(人死后三天)出殡,可不请客。一般人家多在“成怫”之日(人死后四天)出殡。有钱人家多“排七”(人死后第七天)出殡,有的还要避丧,或四十九天,或一百天出殡,以显示其孝心和富贵。富家多讲究重敛厚葬,出殡时要请和尚、道士念经,为死者超度魂灵,打灵幡,抬着扎制的开路神、台阁、金山、银山、聚宝盆等暗葬品,路上放爆竹、摆“路祭”、撒纸钱。穷家则俭殓薄葬(薄棺或草席)。殡葬前请阴阳光生选好坟址,提前开圹。出殡的杠夫均为义杜。葬后,要圆坟,每7天1祭,连祭7次,称为“烧七”,死后百无要“烧百日”,满年要“烧周年”(连烧3个周年)。
渔村老人死后,亲属均喝辞灵汤,以表示对死者魂灵的辞别。出嫁的闺女要“哭道”(从婆家到娘家的往返路上都要哭)。当天午夜送“盘缠”,并焚烧扎制的马、牛、轿、聚宝盆等。出殡时,打灵幡、放爆竹,闺女哭到坟地后即返回,不得参与埋葬,儿媳妇要从坟上抓3把土兜回来,放在米柜里,以求生活富裕。烧百日、烧周年时,闺女要扎制金山、银山、摇钱树和钱柜等到坟地焚烧。
渔民海上丧生,没有找到尸体,家中要为其出“假殡”,须过一段时间,由亲属出殡时带葬。出“假殡”时,在砖头上刻死者姓名,包上死者生煎穿过的衣服,装在小棺材里埋葬,此称“假坟”。
未婚青年死后,入殓装木匣子,不能用棺材,匣子底留有7个窟窿。葬时不得埋入祖坟地,富者多葬于自家地头,贫者多葬于山坡。
儿童死后,多用谷秸草巷起,埋入乱葬岗,埋葬方位,按农历月份定为:正、五、九,西北牵;二、六、十,上西南;三、七、十一,东南巽;四、八、十二,东北安。
50年代初,提倡丧葬从简,各村拆除土地庙。1968年后,在整地改土中,迁移了耕地中的坟墓。1974年底,县委对殡葬改革提出具体要求:1.要以村为单位,选一至二个山坡做坟场,不准到处乱葬;2.不得留大坟头;3.要做到“五不准”,即:不准用木板,不准占用耕地,不准披麻戴孝,不准烧香烧纸,不准借丧事请客送礼。群众用花圈代替灵幡,用戴黑纱代替披麻戴孝。
进入80年代,旧的丧葬习俗复苏。为此,县政府于1983年10月17日印发了《关于殡葬改革的暂行规定》,1984年,县委又发出了《共产党员要带头实行殡葬改革的通知》,要求把殡葬改革作为精神文明的大事来抓,并将其作为评选“文明村(单位)”、“五好家庭”的条件之一。
生育 旧时,生小孩后,先派一男童背2只大公鸡到其姥家“达喜”。生男孩时,街门上挂“弓箭”(3支箭,1张弓)和红布,红布下面缀有2串铜饯,红布上写“连中三元”或“五子登科”。生女孩时,只在街门上挂红布,布下缀有2枚铜钱,并插有桃枝。农村有些人家为使小孩平安,要让接生婆把刚出生的小孩抱到街上“撞姓”,在街上碰到的第一个人要认作干亲,并请其为孩子起乳名。渔村男孩乳名多为海、洋、船、舵、桅、篷、柱、发、财、福、禄、寿、喜;女孩多为鱼、红、莲、花、技、叶。
婴儿出生3天后,其姥家选双数吉日送煮米。小孩出生12天“出行”(抱于街上),此日宴请宾客,亲朋均来祝贺,有的还要送各种玩具、金银首饰和衣帽等。婴儿出生满月时过满月,亲朋来吃面,其姥家来人接小孩,小孩怀揣“  ”(用白面蒸做的长形面食),意为“ 住”,避其天折。婴儿出生百天也要庆贺,俗称“跑百岁”。此日,宴请宾客,亲朋携带礼品前来祝贺。过周岁时,给婴儿摆设各种物件,让其任意拿取,以卜测未来的职业,如拿算盘就认为小孩长大有文化、能经商。50年代后,此习已经简化,只在过十二日或过满月、过百岁、过周岁时宴请宾客,举行喜庆活动。
庆寿 老人从“花甲年”开始庆寿。旧时,男的庆寿较为隆重,讲究“逢五排十”即从60岁始,,每5年、10年均举行较大的庆寿活动,此习俗在渔民中较为兴盛。每逢庆寿,老人着新衣,晚辈前来叩拜,亲朋携带寿桃、寿酒和糕点等前来庆寿。进入80年代,老人庆寿,亲朋多送寿糕、寿酒、罐头和其它高级营养品。春日中午皆宴请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