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接生 建国前,妇女生育全是旧法接生。1950年,特区举办第一次接生员训练班,推行新法接生。1953年10月,特区举办第二次接生员训练班,培训24人。到1958年,全县培训接生员54人。
1969年开始,渔农村接生工作一般由女“赤脚医生”负责。1976年,普及新法接生。1982年,推行科学助产。1985年,科学接生率为80.9%,孕妇入院分娩率为72.8%,婴儿死亡率为8.4‰,连续10年末出现新生儿破伤风,连续13年未发生产褥感染和孕产妇死亡。
妇女劳动保护 1952年,开始落实劳动妇女的卫生保护措施,提倡和推广妇女月经期、孕期、产期和哺育期的“四期”保护,要求对妇女的劳动安排做到:月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育期调近不调远。1976年,增加更年期保护措施。
妇女病查治 1958年“大跃进”中,忽视妇女的劳动保护工作,1959年,普查治疗妇女病,重点是子宫脱垂病,发病率为2.47%。1973年后,对妇女病进行3次普查普治。第一次1973至1976年,共检查5211人;第二次1978至1980年,此次是以查宫颈癌为重点,逐人做宫颈涂片镜检,共检查4695人;第三次1983至1985年,共检查3969人。其中,做宫颈涂片镜检3025人,患病人数1623人,电灼治疗人数1122人。对查出的妇女病,均进行治疗并定期进行复查。
儿童保健 1956年,开始对入托儿童进行查体并建立档案。1974年,对入园的儿童定期进行查体,对查出有病或有缺陷的分别给予治疗和矫正,同时加强预防接种工作。1978年后,妇幼保健医生对幼儿教师进行儿童卫生知识培训,定期深入到各幼儿园进行卫生检查指导。各幼儿园建立晨检和日观察制度,设立卫生保健箱,为儿童建立健康档案。1980年趄,对社会婴幼儿定期进行查体。
表23-7 长岛县0-7岁婴幼儿查体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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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应查人数│实查人数│检查率%│患病人数│患病率%│矫治率%│
│时间│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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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3600 │1776 │49.3 │180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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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3515 │1086 │30.9 │40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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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3628 │2370 │65 │20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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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3326 │2821 │85 │234 │8.2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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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3201 │2824 │88.2 │437 │15.47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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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3164 │2811 │88.8 │415 │14.76 │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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