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药政 资料库:长岛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长岛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article/46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article/46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般药品管理  1978年,卫生局设专职药政人员,负责全县药品管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以保证药品质量。各医院亦设专人负责本单位药品管理。
    麻醉药品管理  1950年,开始对单位或个人存留的麻醉药品进行登记管理。各医疗单位建立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对存留的麻醉药品每月清点1次,每季进行盘点,作到帐目清楚,标志明显。
    取缔游医药贩  1980年,开始加强药物市场管理,对进入长岛县境内的游医药贩一律取缔,并没收其全部药物和销货现金。1980年至1985年,取缔来自浙江、福建、四川和广东等地游医药贩30多起,100多人,销毁伪劣药品300多种,400多公斤。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