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建县后,县委、县人委均设档案室,各有兼职工作人员1人。1963年11月,建县档案馆,有工作人员2人。1967年,撤销档案馆,其业务并入县革委办公室。1980年6月,恢复长岛县档案馆。1985年,有工作人员3人,档案柜16个,档案箱210个,卡片箱3套15个,吸尘器1台,除湿机1部。
第一节 机构与设施
1956年建县后,县委、县人委均设档案室,各有兼职工作人员1人。1963年11月,建县档案馆,有工作人员2人。1967年,撤销档案馆,其业务并入县革委办公室。1980年6月,恢复长岛县档案馆。1985年,有工作人员3人,档案柜16个,档案箱210个,卡片箱3套15个,吸尘器1台,除湿机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