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针 民国初期,私塾教育以“有圣贤为师法,宜尊孔孟以端其基而致其用”为宗旨。1928年,奉系海军(后改为国民党东北海军)进驻长岛后,提倡公民道德教育,废弃忠君尊孔思想,以“三民主义充实人民生活,扶持社会生存,提高国民道德,延续民族生命”为宗旨。1939年至1945年,仍以“尊孔读经”为宗旨。
1942年,做地下工作的共产党员教师在学生中宣传抗日救国和“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教育思想。1945年至1946年,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执行“教育为战争服务,为生产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针。
1949年至1956年,在恢复整顿的基础上,学校贯彻“为工农兵服务,为生产服务”和“向工农兵开门”的方针。倡导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1957年,执行毛泽东主席提出的“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部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方针。1958年,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此间,出现偏重劳动,忽视课堂教学的倾向。
“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的秩序被打乱,师生“停课闹革命”,以“阶级斗争”为主课,批判“智育第一”、“师道尊严”,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1969年复课后,以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的“五七”指示为方针,学校大搞“开门办学”,提倡“请进来”、“走出去”、“拜工农兵为师”,从而出现以干代学的偏向。1977年,恢复执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坚持以教为主的原则,把教学重点转移到提高教学质量上。
1981年,遵照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和又红又专的人才;坚持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的方针,进行教学改革。1983年9月,贯彻邓小平副主席提出的“面向现代化、面向全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注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
规章制度 考试制度:建国初,学校考试一般分平日考、月考、期末考、毕业考,均实行传统的百分制。50年代末,中小学实行五级记分。1961年,恢复百分制,有的学科采取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的等级制。“文化大革命”初期,考试制度被废除。1972年,大、中专招生,实行个人报名,贫下中农评议,大队、公社推荐,县审查批准,学校复审相结合的制度。1977年,恢复正常考试制度。1985年,小学升初中免予考试。
奖惩制度:日伪和国民党时期,教师对违纪学生,多偏重体罚训斥。建国后,对学生注重思想教育,对违纪者,根据情节不同,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的处分。对“三好”学生除进行精神鼓励和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外,并入册存档。
常规制度:国民党军队占岛期间,学校实行保甲制,以联防自卫队训条作为师生言行的准则。建国后,以尊敬师长、勤奋学习、遵守公德、服从领导、热爱劳动、团结互助、讲究卫生、遵守课内外纪律为常规。1956年,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各校据此制定日常规章制度细则。“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小学的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而废除,学校无章可循。1979年,教育部重新颁布《小学生守则(试行草案)》和《中学生守则(试行草案)》,学校的规章制度日趋健全。1981年9月,学校执行教育部正式颁布的《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并结合“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讲秩序)、“四美”(语言美、心灵美、行为美、环境美)和“三热爱”(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要求,制定教职员工工作职责、中小学生守则细则、文明礼貌细则和尊师爱生公约。还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对新生入学、转学、退学、考勤、考试、升留跳级及评定、鉴定、奖惩等均作出明确规定。
学校设备 校舍建设:建国前,寺后、南城、店子3处小学校舍,系东北海军驻岛时所兴建,其它小学均用普通民房或庙字作校舍。
1955年,迁建砣矶乡大口完小校舍。1956年,建立长岛中学。1964年至1966年,由国家投资和驻军资助,迁建了寺后、井口和北村小学校舍;由社队集资和国家补助,各社创办了渔林中学或农业中学。1969年,小学下放到大队办后,又建起一批校舍。到1979年,全县中小学的校舍基本上不存在危房。
1985年,长岛中学、县实验小学和北隍城山后小学建成教学楼。全县有57%的学校达到教室、桌凳、厕所、操场、围墙、大门、用路、花坛八配套的标准。
教学设备:1956年前,全区小学教学设备是师生自制的识字箱、计数器、圆周率演示器等教具。1956年开始,中小学的教学设备逐步改善,长岛中学由省教育厅按标准配备仪器。1964年,驻军移交“子弟学校”时,在教学设备方面给予了支援。“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教学设备、仪器受到破坏,仅长岛中学的图书就损失数千册。1979年,教育局建立教学仪器站,配备专人分管全县中小学理化仪器室、理化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和电化教学的工作。
1985年,长岛中学建成教学仪器实验楼,学生分组实验达二类标准(12组)。乡(镇)联中实验达三类标准(6组)。县实验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均设有仪器室(其中砣矶镇大口小学、磨石嘴小组还设有实验室),实验达三类标准。为配合文科教学,各学校都设有图书室和阅览室。电化教学开始推广。
勤工俭学 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始于50年代初。时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学校为减轻群众负担,组织学生拾草、捞海莱、卸公粮、磨公粮等,收入用于解决教学用品和资助经济上困难的学生。学校重视劳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热爱工农的感情和掌握一定的生产技能。小学低年级学生,以参加家庭辅助性劳动和学校的清理卫生等公益劳动为主,并适当参加积肥、割草、拾柴、种植活动;小学高年级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农业、副业、手工业和服务性劳动;初中学生,每学年有17至34天的在校劳动时间。
1958年,在“大跃进”运动中,中小学校突击建立校办工厂,师生参加大炼钢铁、深翻土地、积肥、饲养和社会义务劳动。中学曾以“三·三”和“四·二”制(劳动与上课的比例)安排课程,挤占了教学时间。1959年,转入常规。
1969年,中小学贯彻执行毛泽东主席的“五七”指示,校办工厂、农场、饲养场和海带养殖场蜂拥而起,实行“厂、校挂校”和“队、校挂钩”,劳动挤占了课堂教学时间。
1978年开始,对勤工俭学与课堂教学的比例逐步进行调整。1980年,中小学贯彻省教育厅“一种二养三采四收”的勤工俭学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广开门路,多种形式,使勤工俭学计划得到落实。是年,黑山联中出席山东省教育厅召开的勤工俭学经验交流会。1981年,长岛中学被评为烟台地区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1985年,全县中小学勤工俭学纯收入28万元,人均收入52元。其中,中学养殖扇贝、海带41.5亩,放养扇贝采苗袋1200个,开办豆腐房2处,学农基地2处;小学多开展复收、采集、饲养、种植、水产加工等小型多样的勤工俭学活动,培养了学生劳动感情,增加了学校收入。
第二节 行政管理
教育方针 民国初期,私塾教育以“有圣贤为师法,宜尊孔孟以端其基而致其用”为宗旨。1928年,奉系海军(后改为国民党东北海军)进驻长岛后,提倡公民道德教育,废弃忠君尊孔思想,以“三民主义充实人民生活,扶持社会生存,提高国民道德,延续民族生命”为宗旨。1939年至1945年,仍以“尊孔读经”为宗旨。
1942年,做地下工作的共产党员教师在学生中宣传抗日救国和“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教育思想。1945年至1946年,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执行“教育为战争服务,为生产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针。
1949年至1956年,在恢复整顿的基础上,学校贯彻“为工农兵服务,为生产服务”和“向工农兵开门”的方针。倡导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1957年,执行毛泽东主席提出的“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部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方针。1958年,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此间,出现偏重劳动,忽视课堂教学的倾向。
“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的秩序被打乱,师生“停课闹革命”,以“阶级斗争”为主课,批判“智育第一”、“师道尊严”,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1969年复课后,以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的“五七”指示为方针,学校大搞“开门办学”,提倡“请进来”、“走出去”、“拜工农兵为师”,从而出现以干代学的偏向。1977年,恢复执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坚持以教为主的原则,把教学重点转移到提高教学质量上。
1981年,遵照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和又红又专的人才;坚持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的方针,进行教学改革。1983年9月,贯彻邓小平副主席提出的“面向现代化、面向全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注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
规章制度 考试制度:建国初,学校考试一般分平日考、月考、期末考、毕业考,均实行传统的百分制。50年代末,中小学实行五级记分。1961年,恢复百分制,有的学科采取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的等级制。“文化大革命”初期,考试制度被废除。1972年,大、中专招生,实行个人报名,贫下中农评议,大队、公社推荐,县审查批准,学校复审相结合的制度。1977年,恢复正常考试制度。1985年,小学升初中免予考试。
奖惩制度:日伪和国民党时期,教师对违纪学生,多偏重体罚训斥。建国后,对学生注重思想教育,对违纪者,根据情节不同,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的处分。对“三好”学生除进行精神鼓励和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外,并入册存档。
常规制度:国民党军队占岛期间,学校实行保甲制,以联防自卫队训条作为师生言行的准则。建国后,以尊敬师长、勤奋学习、遵守公德、服从领导、热爱劳动、团结互助、讲究卫生、遵守课内外纪律为常规。1956年,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各校据此制定日常规章制度细则。“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小学的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而废除,学校无章可循。1979年,教育部重新颁布《小学生守则(试行草案)》和《中学生守则(试行草案)》,学校的规章制度日趋健全。1981年9月,学校执行教育部正式颁布的《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并结合“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讲秩序)、“四美”(语言美、心灵美、行为美、环境美)和“三热爱”(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要求,制定教职员工工作职责、中小学生守则细则、文明礼貌细则和尊师爱生公约。还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对新生入学、转学、退学、考勤、考试、升留跳级及评定、鉴定、奖惩等均作出明确规定。
学校设备 校舍建设:建国前,寺后、南城、店子3处小学校舍,系东北海军驻岛时所兴建,其它小学均用普通民房或庙字作校舍。
1955年,迁建砣矶乡大口完小校舍。1956年,建立长岛中学。1964年至1966年,由国家投资和驻军资助,迁建了寺后、井口和北村小学校舍;由社队集资和国家补助,各社创办了渔林中学或农业中学。1969年,小学下放到大队办后,又建起一批校舍。到1979年,全县中小学的校舍基本上不存在危房。
1985年,长岛中学、县实验小学和北隍城山后小学建成教学楼。全县有57%的学校达到教室、桌凳、厕所、操场、围墙、大门、用路、花坛八配套的标准。
教学设备:1956年前,全区小学教学设备是师生自制的识字箱、计数器、圆周率演示器等教具。1956年开始,中小学的教学设备逐步改善,长岛中学由省教育厅按标准配备仪器。1964年,驻军移交“子弟学校”时,在教学设备方面给予了支援。“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教学设备、仪器受到破坏,仅长岛中学的图书就损失数千册。1979年,教育局建立教学仪器站,配备专人分管全县中小学理化仪器室、理化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和电化教学的工作。
1985年,长岛中学建成教学仪器实验楼,学生分组实验达二类标准(12组)。乡(镇)联中实验达三类标准(6组)。县实验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均设有仪器室(其中砣矶镇大口小学、磨石嘴小组还设有实验室),实验达三类标准。为配合文科教学,各学校都设有图书室和阅览室。电化教学开始推广。
勤工俭学 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始于50年代初。时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学校为减轻群众负担,组织学生拾草、捞海莱、卸公粮、磨公粮等,收入用于解决教学用品和资助经济上困难的学生。学校重视劳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热爱工农的感情和掌握一定的生产技能。小学低年级学生,以参加家庭辅助性劳动和学校的清理卫生等公益劳动为主,并适当参加积肥、割草、拾柴、种植活动;小学高年级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农业、副业、手工业和服务性劳动;初中学生,每学年有17至34天的在校劳动时间。
1958年,在“大跃进”运动中,中小学校突击建立校办工厂,师生参加大炼钢铁、深翻土地、积肥、饲养和社会义务劳动。中学曾以“三·三”和“四·二”制(劳动与上课的比例)安排课程,挤占了教学时间。1959年,转入常规。
1969年,中小学贯彻执行毛泽东主席的“五七”指示,校办工厂、农场、饲养场和海带养殖场蜂拥而起,实行“厂、校挂校”和“队、校挂钩”,劳动挤占了课堂教学时间。
1978年开始,对勤工俭学与课堂教学的比例逐步进行调整。1980年,中小学贯彻省教育厅“一种二养三采四收”的勤工俭学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广开门路,多种形式,使勤工俭学计划得到落实。是年,黑山联中出席山东省教育厅召开的勤工俭学经验交流会。1981年,长岛中学被评为烟台地区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1985年,全县中小学勤工俭学纯收入28万元,人均收入52元。其中,中学养殖扇贝、海带41.5亩,放养扇贝采苗袋1200个,开办豆腐房2处,学农基地2处;小学多开展复收、采集、饲养、种植、水产加工等小型多样的勤工俭学活动,培养了学生劳动感情,增加了学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