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刑事侦查 资料库:长岛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长岛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article/32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article/32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5年11月,以防特和深挖敌伪人员为重点,开展刑事侦查活动。12月,逮捕反革命分子4人。其中,有潜伏的日本特高支部骨干分子和日伪情报员。
    1956年,贯彻第十次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侦查力量的配备,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进行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1957年,共发生刑事案件8起,破获4起。1958年,共发生刑事案件14起,全部侦被。“文化大革命”中,刑事侦查工作难以开展,1971年的破案率仅为33.3%,其中还有冤假错案。1973年,恢复公安局,刑事侦查工作由治安股兼管。
    1979年,增设刑警队和预审股。1983年,遵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从重从快”地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共逮捕刑事犯罪分子14人,破获一般案件120起,缴获赃款8000余元、各种赃物折款3万余元。1984年至1985年,增加刑事侦查力量,配备新的侦查技术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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