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节 干部离退休待遇 资料库:长岛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长岛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article/31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article/31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离退休条件  1958年4月29日前退休的干部,按1955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办理;1978年6月3日前退休的,按195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办理;1978年6月4日后退休的,按国发(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年龄,男为60周岁、女为55周岁;男50周岁、女45周岁已丧失工作能力而参加工作满10年老,亦可办退休手续。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按离休条件办理。
    离退休安置  已离退休回家的干部,县政府规定18级以上的可安排进城。1981年,全县安置离退休干部112人。其中,离休干部4人,退休干部14人安置在县城。到1985年,全县离退休干部183人。其中,离休干部67人,退休干部5人,安置在县城。
    离退休待遇  1982年至1983年,根据有关规定,全县108名退休干部有86人改办为离休。对建国后多加工作的退休干部,根据工龄长短发给不同的退休费。退休干部的福利待遇,基本上与在职干部相同。1983年起,实行每年为离休干部检查一次身体的制度。县委、政府召开重要会议时,请离退休干部参加。
    离休干部的离休费,除原工资照发外,还按1937年7月6日前、1942年12月31日前、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不同,每年分别加发2个月、1个半月、1个月的标准工资。1985年,对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加发半个月的标准工资。其他福利待遇与在职干部相同。对在海岛工作满10年以上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半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补贴费。1985年1月起,享受艰苦海岛补贴费。6月起,对未赶上工资改革的属1985年4月底以前离休的,发给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17元。
    1985年1月起,对在海岛工作满10年退休人员,增发本人原标准工资5%的补助费,满15年的增发10%,满20年的增发15%。凡居住在县内的退休人员亦享受艰苦海岛补贴。6月起,对末参加1984年工资改革的属1985年4月底前退休人员,发给生活补贴费,每人每月17元。
    1971年至1984年,对回农村的离退休干部按规定发给一定的住房补助费。1981年至1985年,上级先后拨款45万元,为离休干部建房2129平方米,为27户离休干部调整了住房,建成老干部活动室一处,共计210平方米。

    表16-8  长岛县1985年各类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
│项目          │总数        │文化程度              │政治情况        │年龄                                                              │
│              ├──┬───┼──┬──┬──┬──┼──┬──┬──┼──┬───┬───┬───┬───┬───┬───┬───┬──┤
│              │合计│其中女│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党员│团员│非党│25岁│25-30 │31-35 │36-40 │41-45 │46-50 │51-55 │56-60 │61岁│
│              │    │      │    │    │    │以下│    │    │团员│以下│      │      │      │      │      │      │      │以上│
├───────┼──┼───┼──┼──┼──┼──┼──┼──┼──┼──┼───┼───┼───┼───┼───┼───┼───┼──┤
│总计          │1298│417   │144 │416 │182 │556 │713 │161 │424 │179 │233   │206   │204   │172   │186   │94    │21    │3   │
├──┬────┼──┼───┼──┼──┼──┼──┼──┼──┼──┼──┼───┼───┼───┼───┼───┼───┼───┼──┤
│人员│行政人员│413 │69    │27  │71  │76  │239 │342 │32  │39  │40  │61    │60    │75    │62    │65    │38    │12    │-   │
│分类├────┼──┼───┼──┼──┼──┼──┼──┼──┼──┼──┼───┼───┼───┼───┼───┼───┼───┼──┤
│    │企事业管│264 │32    │21  │40  │30  │173 │205 │8   │51  │10  │18    │35    │52    │42    │62    │35    │9     │1   │
│    │理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专业技  │621 │316   │96  │305 │76  │144 │166 │121 │334 │129 │154   │111   │77    │68    │59    │21    │-     │2   │
│    │术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