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至1966年,信访案件主要是房产纠纷。1972年后,主要落实农村“社教”运动中的有关经济政策等问题。1977年后,信访案件增多,主要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的遗留问题。1979年,开始解决“土改”中的房产遗留问题。1972年至1985年,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7572件。其中,来信3912件,来访3660人。1981年至1985年,案件处结率为93%。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的负责人,均按照个人分工实行包案处理。重大案件,由县委、县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亲自处理。1972年至1985年,县级主要负责人共阅批来访信件1717件次,接待来访1602人次。
第二节 案件处理
1963年至1966年,信访案件主要是房产纠纷。1972年后,主要落实农村“社教”运动中的有关经济政策等问题。1977年后,信访案件增多,主要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的遗留问题。1979年,开始解决“土改”中的房产遗留问题。1972年至1985年,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7572件。其中,来信3912件,来访3660人。1981年至1985年,案件处结率为93%。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的负责人,均按照个人分工实行包案处理。重大案件,由县委、县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亲自处理。1972年至1985年,县级主要负责人共阅批来访信件1717件次,接待来访160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