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根据《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规定,对渔农村无人瞻养的鳏寡老人和孤儿,由合作社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简称“五保”)。全县共保170户。
1958年,按定人员、定责任、定报酬的方法照顾五保户。全县131户的204个“五保”老人,除71人进敬老院外,其余的安排专人照顾,按平均水平供给吃粮,每人每月发给1~2元补助费。1959年,敬老院陆续解散。
1983年,再次兴办敬老院,到1985年,南长山镇和北长山乡入院老人达100%。是年,小黑山乡、砣机镇和大钦岛乡亦办起敬老院。入院老人生活标准每人每月最高45元,最低27元,外加零用钱7元,均达到本乡(镇)人均生活水平。
第三节 实行“五保”
1956年,根据《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规定,对渔农村无人瞻养的鳏寡老人和孤儿,由合作社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简称“五保”)。全县共保170户。
1958年,按定人员、定责任、定报酬的方法照顾五保户。全县131户的204个“五保”老人,除71人进敬老院外,其余的安排专人照顾,按平均水平供给吃粮,每人每月发给1~2元补助费。1959年,敬老院陆续解散。
1983年,再次兴办敬老院,到1985年,南长山镇和北长山乡入院老人达100%。是年,小黑山乡、砣机镇和大钦岛乡亦办起敬老院。入院老人生活标准每人每月最高45元,最低27元,外加零用钱7元,均达到本乡(镇)人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