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社会困难救济

档案浏览器

社会救济工作,始于第一次解放期间,由于日伪军侵占长岛,造成岛内群众生活贫寒,1945年12月26日,特区政府向寺后、刘家、鹊嘴和后沟4村的160个困难户发放救济粮1200公斤,棉衣33件,贷款22万元(北海币下同)。
1946年4月26日,因遭受风灾,胶东参议会副会长率领“胶东抢救队”进岛救灾,发放无息贷款50万元、救济款15万元,帮助灾区安置生活,恢复生产。5月,胶东救济委员会总联又向长岛发放面粉386袋、衣服50包、鞋6包、牛奶28箱、奶粉110公万的救济物资。到9月底,特区政府先后发放渔业贷款450万元、救济粮5.5吨。同时组织群众进行生产自救,群众在生产自救中,获得酬粮230.4吨,采集山菜和海菜354吨。
1948年4月16日,国民党长山八岛“急赈委员会”,在各乡建立粥场,灾民凭证吃粥,后玫为每人每日供米188克,共发放救济粮100吨,接济人数累计8000人。
是年,转移到岛外的工委,号召转移在龙口、栾家口、刘家旺等地渔民,捐粮1000余公斤,接济岛内灾民170户,安置逃离长岛的灾民20户。
1949年7月,12级台风过境,岛内灾情严重,仅砣矶岛就有411户断炊。第二次解放时,在救济粮尚未运到之前,特区政府首先从供应机关干部的口粮中拨出2000公斤为民救急。同时,发动群众进行生产自救。到年底,特区政府共发放救济粮164吨,发动群众互济粮6.2吨。此间,北海专署拨给长岛战役救济粮150吨、旧棉衣440件,贷给粮种600公斤。1950年,北海救济委员会向长岛发放救济粮10吨。
1953年3月下旬,全区50余只渔船遭受风灾,特区政府两次派出干部携款分赴篷莱、威海等地慰问渔民,安排其就地修船、添置网具,及时投入生产。此间,驻岛人民解放军向地方捐献了大量救灾物资。
1956年合作化后,社会救济工作始执行“生产自救、社会互济、国家扶持”的方针,以保证生活为前提,促进生产为重点。在确定救济对象时,一般要由群众讨论、生产合作社审查、乡政府批准,最后张榜公布。1958年,为扶持渔业生产,政府拨款7.65万元用以维修渔船,添置网具。1961年,县(蓬莱县)委救灾指挥部分配给长岛公社罐头1265瓶,淀粉25公斤,棉毯70条。
1964年3月20日至4月7日,长岛连遭3次风灾,渔业受损严重。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中共烟台地委、行署慰问团,组成7个工作组分赴各社、队,对受难者家属进行慰问,组织群众恢复生产。此间,驻岛人民解放军向受灾群众捐献小米80公斤、粉条35公斤、红糖24公斤、柴草2500公斤、人民币144.50元。
1977年,开始执行省革委关于“凡集体分配人均在80元以上的单位不再拨给救济款”的指示。对少数贫困户,采取由集体补助或社会互济的办法解决。
1979年,社会救济工作转向以扶持生产、脱贫致富为重点。通过发放扶贫贷款帮助困难户发展生产或安排困难户的成员到长年有收入的行业劳动脱贫。
1983年,市政府规定,人均年收入在200元以下的为困难户。是年,全县发放抉贫贷款10万元,扶持9个联合体、112个专业户发展生产,有73个困难户脱贫。1984年,发放扶贫贷款6万元,扶持6个联合体、118个专业户发展生产,有73个困难户脱贫。1985年,发放抉贫贷款20.5万元,扶持142个困难户发展生产,有89户脱贫。
1976年至1985年,国家发放风灾救挤款共76.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