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机构 中共长山岛特区工作委员会:1944年冬,中共长山岛特区工作委员会(简称特区工委)在蓬莱县草泊村成立,由3人组成。特区工委在蓬莱县山后初家设地下交通站,以“济生源”代理店掩护工作,工委成员到砣矶岛开展地下工作。
第一次解放后,特区工委领导收复工作。1945年10月,书记王永利被流窜到长岛的国民党军逮捕,由刘峰任特区工委书记,重新组建特区工委,时有工委委员3人。11月,设组织科、宣传科和秘书处。1946年4月设统战科,10月设国军小站。1947年1月,统战科与国军小站合并称统联部。3月,组织科和宣传科分别改称组织部和宣传部。9月,因国民党军队进攻长岛,党政军进行战略转移,特区工委书记刘峰调到部队工作,郭玉华任书记,特区工委由4人组成。转移大连后,仍隶属北海地委,同时接受华东局大连办事处领导。1949年1月,为解放长岛,特区工委机关由大连转迁至蓬莱李家瞳,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渔民工作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1949年8月12日,特区工委机关进岛,9月撤销民运部。1950年4月,设青年工作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长山岛工作委员会:1950年5月,中共长山岛特区工作委员会改称中共长山岛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由5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渔民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1954年,秘书处改称工委办公室,撤销渔民工作委员会。5月,工委始设常务委员会,由7人组成。7月,设财经贸易工作部和生产合作部。1955年11月,撤销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监察委员会。
中共长岛县委员会:1956年5月建县,中共长山岛工作委员会改建为中共长岛县委员会,委员23人,候补委员4人,常务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正、副书记各1人。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工作部、文教部、财经贸易工作部、生产合作部、监察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和青年工作委员会。8月,正式对外办公。1957年3月,文教部并入宣传部。1958年3月,财经贸易工作部和生产合作部合并称生产财贸部,撤销政法工作部,监察委员会并入组织部。4月,设《长岛县报》社。
1958年11月,长岛县与蓬莱县、黄县合并,中共长岛县委员会改建为中共长岛人民公社委员会,有书记7人。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教部、工业部、农林部、财贸部和水产部。1960年1月,撤销财贸部,5月撤销工业部和农林部。1962年1月,撤销水产部。6月,中共长岛人民公社委员会改建为中共长岛区委员会。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下设办公室和组宣部。
1963年6月,恢复长岛县,建立中共长岛县委员会,委员13人,候补委员2人,常务委员会由8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第二书记1人,副书记2人。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农村工作部、监察委员会和党校。10月20日正式对外办公。1964年7月,设财贸政治部。1965年7月,设县直机关党委。
1963年10月20日,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海岛工作会议精神和山东省委、济南军区党委“关于统一和加强沿海岛屿党的领导的决定”,县、社的党委书记和小岛的大队党支部书记,一律由驻军干部兼任,大岛的大队党支部由驻军干部兼任副书记。
1967年3月25日,造反组织夺了县委的权,全县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1969年9月5日,建立中共长岛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
1971年1月20日,中共长岛县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长岛县委员会,由33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下设办公室。1972年9月设党校。1974年12月,设组织部和宣传部。1975年8月设县直机关党委,1976年4月撤销。1979年5月,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81年5月,设县直机关党委。1982年1月,设党史征集研究委员会办公室,3月设统战部,11月设政法委员会。1984年1月,纪律检查委员会升为副县级单位。
1984年3月2日,县级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列入县委序列的部门有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企业政治部、政法委员会、县直机关党委和老干部办公室;列入事业单位的有党校和党史征集研究委员会办公室。1985年3月,设保密委员会办公室,4月,若干部办公室玫称者于部局。
基层党组织 支部委员会:1942年5月,西海区职工会党员干部张德昌由掖县来砣矶岛磨石嘴村以修理钟表为掩护,开展党的地下工作,秘密发展党员。8月,建立长岛的第一个党支部,有党员4人。到1947年6月,全区共建立党支部47个,其中,渔农村党支部36个。
1947年9月,全区渔农村38个党支部转移出岛21个,余者在国民党军队占岛期间全部遭到破坏。1949年2月下旬,为准备解放长岛,以转移出的党员干部为基础,建立党支部11个。
第二次解放时,全区共有党支部28个,其中渔农村18个。1950年起,党支部先后公开。1956年,全县有党支部44个。1958年11月合县后,长岛人民公社有党支部41个。1963年恢复长岛县,全县有党支部67个,其中渔农村党支部39个。“文化大革命”开始,党支部全部瘫痪。1971年1月,全县有党支部92个。1985年底,全县有党支部225个。
总支部委员会:1949年1月,特区工委将6个区的党委员会(筒称党委)改建为乡党总支部委员会(简称总支)。1949年10月,为适应民主建政后的新形势,又将各乡总支改建为多党委。1958年11月合县后,各乡党委改建为生产大队总支。1962年6月,成立长岛区,各生产大队总支改建为公社党委。
1971年,全县有总支13个。1979年,全县有总支15个,其中渔农村11个。1981年,全县有总支9个。1985年,全县有总支13个,其中渔农村5个。
基层委员会:1945年11月,特区工委下辖4个区党委。1946年3月,特区工委下辖6个区党委。1953年,玉石、庙岛、黑山、砣矶、钦岛和隍城乡党委按次序称第一、二、三、四、五、六乡党委,1955年恢复原称。1958年11月,各乡党委改建为生产大队总支部委员会。1962年6月,各生产大队总支部委员会改建为公社党委。
1967年3月,各公社党委瘫痪。1969年11月,各公社建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0年1月,各公社恢复党委。1982年1月,南长山公社党委改建为镇党委。1984年4月,砣矶公社党委改建为镇党委,其余公社党委改建为乡党委。1985年4月,组建南隍城、小钦岛、小黑山、庙岛4个乡党委。是年底,全县有基层委员会15个,即县直机关、经济委员会、水产局、商业局、武警大队党委和10个乡镇党委。
党员 党员发展:1942年,长岛有党员7人,1945年8月,有35人,1946年6月,有410人。1947年9月,全区渔农村党员744人。是月,有273名党员转移去东北和篷莱等地。
1947年10月,国民党军队占岛后,党的地下组织遭到严重破坏,39名党员被杀害。1949年9月30日,全特区仅有党员292人。
建国后,根据“积极慎重”的方针发展党员。1951年,全特区有党员690人,1965年,全县有党员120人。“文化大革命”中,“左”的思潮泛滥,出现“群众整党”、“火线入党”、“突击入党”的局面。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坚持“积极慎重,保证质量”的方针发展党员。1985年底,全县有党员3334人。
党员分布:1945年8月,全区有党员35人,其中渔农村30人。1949年10月,全区有党员292人,其中渔农村127人。1950年,党组织公开后,在保证工农出身的党员占主要成份的前提下,开始注重在企事业中发展党员。1978年后,注重吸收知识分子入党。
党的代表会议和代表大会 党的代表会议:中国共产党长山岛特区第一次代表会议于1950年2月14日至1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53人。会议通过两个决议:一是关于1950年的方针和任务的决议,要求全力进行生产救灾和节约备荒,结束土改,确定地权、船权及劳资分红,巩固社会治安,开展文化运动,加强军事建设与保卫国防、保卫海防,突击完成2月份的参军任务。二是关于1950年渔农业生产计划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长山岛特区第二次代表会议于1951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80人。会议由刘云传达上级整党指示,郭玉华传达工委关于整党工作计划(草案),通过了关于整顿基层组织工作计划(草案)。
中国共产党长山岛特区第三次代表会议于1952年召开。(资料缺失)
中国共产党长山岛特区第四次代表会议于1953年7月20日至29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09人。会议听取工委总结春夏季渔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等工作和改进领导作风的经验,通过了秋冬工作的决议和实行“政简民勤”的试行决议。
中国共产党长山岛特区第五次代表会议于1953年11月21日至30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07人。会议主要是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听取工委关于1953年渔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经验和今后革命方向与今冬任务的总结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大张旗鼓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以增产节约及互助合作为中心,结合粮食统购统销、普选、国防建设、民兵治安、冬学教育等冬季工作的决议(草案)和关于粮食工作中党员五项纪律的决议(草案)。
中国共产党长山岛特区第六次代表会议于1955年2月1日至9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22人。会议总结了统购统销、互助合作和冬季生产工作,审查并通过长岛五年建设计划,布置春季工作。
党的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长山岛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6年5月20日至26日召开,会议代表75人,实到会代表73人,列席代表31人。大会审查通过了李洪成代表工委作的关中1955年主要工作总结报告、关于实施1956年至1967中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具体规划(草案)和关于1956年渔农业生产规划报告。大会的中心内容是通过批判工委1955年在以合作生产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存在的右倾保守思想,提高全党的觉悟,转变领导作风,开展渔农业增产竞赛运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长山岛工作委员会,委员23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产生中共长山岛监察委员会,由7人组成;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4人,候补代表1人。
中国共产党长岛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71年1月20日至23日召开,会议代表286人,实到会代表273人,列席代表22人,特邀代表13人。大会审查通过了陆廷贵代表中共长岛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作的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胜利前进”的工作报告。大会的中心内容是学习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抓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念念不忘阶级斗争,完成党的“九大”和九届二中全会提出的任务。大会选举产生中共长岛县第二届委员会,委员33人。
中国共产党长岛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80年8月21日至23日召开,会议代表240人,实到会代表223人,列席代表14人。大会听取、审议了刘玉代表县委作的工作报告和李克特代表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作的纪律检查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大会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领全县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海岛优势,扬己之长,补己之短,建设一个美丽富饶的新长岛,为“四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长岛县第三届委员会,其中委员23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由7人组成;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2人。
中国共产党长岛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84年6月24日至27日召开,会议代表176人。大会听取、审议了王爱民代表县委作的工作报告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律检查工作书面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大会号召全县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下决心,鼓干劲,卓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长岛县工农业的年总产值提前翻两番和今后三年内建成海上文明县而奋斗。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长岛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5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1人组成。
党员教育 日常教育:50年代,渔农村忙季每月1次党课,闲时半月1次党课,远洋作业的渔民党员按生产单位,在收港时,由党支部党课辅导员上课。从1963中开始,党的“三会一课”(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生活会和党课)制度逐渐形成。广大党员在过组织生活时,根据党章要求检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三会人课”制度被迫中断。1971年起,逐步恢复“三会一课”制度。1980年,党中央制定了《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员的正规化教育,党内的民主生活,日趋丰富活跃。每年冬夏两季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教育,每年举办次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紊质。
集中教育:1947年春节后,工委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要求党员“放下包袱爬山顶”,掀起“反蒋诉苦”运动。1948年2月,对转移在外的党员干部进行树立长期斗争的思想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克服等待解放和急于回岛的思想,明确树立“为人民做长工”的群众观念。1949年1月,工委对全体党员进行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教育,解决半截子革命思想,要求全体党员认识解放长山岛和拯救海岛人民这一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挥每个人的力量,完成解放长山岛的准备工作。1952年8月至1953年,在全区党员中进行整党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在整党中,清洗坏分子7人,退党的29人,受纪律处分的12人。1955年,对党员进行关于合作化的方针、政策教育,发挥广大党员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1971年后,重点进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教育。1979年,对全县党员进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1982年8月,对党员普遍进行以反对资产阶级思想腐蚀为中心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1985年5月4日,根据中共中央整党决定进行全面整党。整党的基本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
党校培训:1963年,成立中共长岛县委党校,对机关党员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培训。1967年3月党校瘫痪,1972年9月恢复党校。重点学习“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等理论。1979年,开始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著作、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1972年至1984年,先后培训党员干部67期,3638人次。1985年,开始对45岁以下的党政干部进行正规化的理论培训。
纪律检查工作 1950年4月,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到1958年共处分党员142人。1958年合县后,纪律检查工作由蓬莱县盟察委员会负责,至1962年共处分党员42人,其中有21名党员被定为犯有右倾错误。1962年至1963年,有18名被错定为犯右倾错误的党员得到甄别。1963年恢复县后,重建监察委员会,到1966年共处分党员52人。1967年,纪律检查工作中断。1969年起,纪律检查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组织组负责,1969年,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到1978年共处分党员114人,其中在“文化大革命”中处分党员95人。1979年,重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1949年至1966年的208起案件进行复议,纠正49起。其中,恢复党籍34人,撤销党纪处分13人,部分改正2人。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处理的95起案件,亦进行复议,纠正76起。其中恢复党籍38人,撤销党纪处分38人。此外,对在1977年清查帮派活动运动中受审查的45人进行定案处理。除1人作结论外,余者均予以解脱。到1985年,共处分违纪党员42人。
统一战线工作 对台工作:建国后,去台人员一直被视为敌对力量,其亲属亦长期受到歧视。1978年,开始对去台人员亲属在政治上作到一视同仁,对在政治运动中受迫害的,全部予以纠正。为7名被清退回家的台属职工分别办理复职或退休手续。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28.5间房屋、查抄的300本图书,112块银元、价值3711元的家俱和首饰等,全部进行清退。
1982年4月,对去台人员及其余属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建立档案。1985年底统计:全县去台人员共538户,923人。其中,在台居住的625人,转居国外42人,死亡141人,情况不明的115人;去台人员亲属共1400户,6017人。
为扶持“台属”劳动致富,有关部门对“台属”个体专业户给予低息贷款和物资援助。1985年底,全县“台属”中有个体专业户27个,经济联合体56个,人均收入2027元。
对还乡的去台人员做到热情接待,并帮助其传递信息,寻找亲人。1983年至1985年,先后接待还乡人员8人次。通信率达73%以上。
对非党知识分子的工作:1982年开始,将非党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1985年,全县4名非党中级知识分子,有1人任政协副主席,2人任政协委员,1人任副厂长。
对起义投诚人员的工作:1984年,对起义投诚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和建档工作。全县共有起义投诚人员14人,其中已故4人。1985年9月,为10名起义投诚人员颁发“起义投诚证明书”。
落实改正错划右派的政策:1979年11月,对全县被错划为右派的27人全部给予改正,恢复名誉和原工资级别。其中,14名中共党员全部恢复党籍,9名失去公职干部,有7人安排工作,2人办理离、退休手续;有4人调整了相应职务。1984年,对5人仍留有“有错误言论、言行过激”的结论也予以撤销。1985年,对被错划右派的家属子女受牵连的问题进行纠正,有6户、15人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表13-1 长岛县中共党员分布抽年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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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1949年 │1965年 │1976年 │1985年 │
│数量 ├──┬───┼──┬───┼──┬───┼──┬───┤
│行业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
├───────┼──┼───┼──┼───┼──┼───┼──┼───┤
│工业 │- │- │14 │1.17 │284 │11.19 │299 │8.97 │
├───────┼──┼───┼──┼───┼──┼───┼──┼───┤
│交通 │- │- │25 │2.08 │52 │2.05 │101 │3.03 │
├───────┼──┼───┼──┼───┼──┼───┼──┼───┤
│渔农业 │127 │43.49 │755 │62.86 │1420│55.95 │1608│48.22 │
├───────┼──┼───┼──┼───┼──┼───┼──┼───┤
│金融商业服务业│- │- │112 │9.33 │268 │10.56 │251 │7.53 │
├───────┼──┼───┼──┼───┼──┼───┼──┼───┤
│文教卫生 │- │- │66 │5.50 │132 │5.20 │245 │7.35 │
├───────┼──┼───┼──┼───┼──┼───┼──┼───┤
│机关团体 │165 │56.51 │222 │18.48 │363 │14.30 │645 │19.34 │
├───────┼──┼───┼──┼───┼──┼───┼──┼───┤
│其他 │- │- │7 │0.06 │19 │0.75 │185 │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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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2 中共长岛县委(工委、公社党委、区委)主要领导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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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职务 │姓名 │任职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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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山│书记 │王永利│1944年冬至1945年10月 │ │
│岛特区工│书记 │刘峰 │1945年10月至1947年9月 │ │
│作委员会│书记 │郭玉华│1947年9月至1950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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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山│书记 │郭玉华│1950年5月至1952年6月 │ │
│岛工作委│书记 │李洪成│1952年6月至1956年7月 │ │
│员会 │副书记│李树才│1953年11月至1956年7月 │ │
│ │副书记│高铭 │1955年3月至1956年7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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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岛│书记 │李洪成│1956年8月至1958年10月 │ │
│县委员会│书记 │高铭 │1956年8月至1958年10月 │ │
│ │副书记│李树才│1956年12月至1958年6月 │ │
│ │副书记│王明东│1957年7月至1958年10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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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
│名称 │职务 │姓名 │任职时间 │备注 │
├────┼────┼───┼───────────┼──────┤
│中共长岛│书记 │王明东│1959年4月至1962年5月 │1962年3月任 │
│人民公社│书记 │王亲寿│1959年4月至1962年5月 │第一书记 │
│委员会 │书记 │王启宝│1959年4月至1962年5月 │ │
│ │书记 │刘玉 │1959年4月至1959年10月 │ │
│ │书记 │林涛 │1959年4月至1962年5月 │ │
│ │书记 │葛长发│1959年4月至1960年6月 │ │
│ │书记 │高志敏│1959年4月至1962年5月 │ │
│ │副书记 │王守传│1960年1月至1962年5月 │ │
│ │ │韩名扬│1960年1月至1962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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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岛│书记 │王明东│1962年6月至1963年10月 │ │
│区委员会│副书记 │王亲寿│1962年6月至1963年10月 │ │
│ │副书记 │林涛 │1962年6月至1963年10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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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岛│书记 │李兰芳│1963年10月至1967年3月 │驻军干部 │
│县委员会│第二书记│李树才│1963年10月至1967年3月 │ │
│ │副书记 │张锡正│1963年10月至1964年11月│驻军干部 │
│ │副书记 │王明东│1963年10月至1967年3月 │ │
│ │副书记 │王东明│1964年11月至1967年3月 │驻军干部 │
│ │副书记 │葛长发│1966年5月至1967年3月 │ │
│ │副书记 │周复佳│1966年5月至1967年3月 │ │
│ │书记 │王东明│1971年1月至1980年8月 │驻军干部 │
│ │副书记 │陆廷贵│1971年1月至1973年7月 │驻军干部 │
│ │副书记 │李树才│1971年1月至1973年7月 │ │
│ │副书记 │周复佳│1972年11月至1975年4月 │ │
│ │副书记 │所志海│1972年11月至1978年4月 │ │
│ │第二书记│李树才│1973年7月至1978年4月 │ │
│ │副书记 │刘玉 │1975年8月至1984年1月 │ │
│ │副书记 │王爱民│1976年5月至1980年8月 │ │
│ │第二书记│所志海│1978年4月至1980年8月 │ │
│ │书记 │王爱民│1980年8月起 │ │
│ │副书记 │宋修武│1980年8月至1984年1月 │ │
│ │副书记 │张寿之│1984年1月起 │ │
│ │副书记 │孙以勤│1984年1月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