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 1931年前,长岛使用的尺有官尺(长34.7厘米)、营造尺(长32厘米)、裁尺(长35,55厘米)、白布尺(21.23厘米)。1929年,中华民国公布度量衡法。1931年,长岛废除各种旧杂尺,改用市尺(长三分之一米)。
建国后,尺由竹木尺逐步发展为皮尺、钢卷尺和工业用的游标卡尺、千分尺等。其间,工业用国际单位制,民间仍通用市制。1984年全面推行国际单位制。
另外,长岛群众习惯于用度(1度等于5市尺)表示海水深度,用“杆子”(1杆子等于5市尺)表示网的长度。
斗、提 40年代前,长岛买卖粮食主要用斗,有府斗(盛玉米18.5公斤)和海斗(盛五米20公斤)两种。1931年,废除府斗和海斗,改用市斗(盛玉米18.5公斤)。第一次解放后,废除斗。
70年代前,商业零售油、酱油、醋、酒均用提子。提子为锡或竹制,分1两、半斤、1斤3种。70年代末,售油改用半自动售油器,出售其它液体商品仍用提子。
秤 1931年前,长岛使用的秤有台秤、手秤和戥子。台秤和手秤用于市场交易,戥子主要用于药房。按份量可分为行秤(1斤合419克)、铺秤(1斤约合400克)、十八两秤、十九两秤、二十两秤、二十四两秤(折半秤)、三十二两秤(对花秤)等。1931年,废除旧杂秤,改用市秤。市秤为十六两进制,每斤合500克。建国后,粮食部门始用磅秤。
1959年6月25日,国家实行以国际公制为基本计量制度。1960年,长岛除中药计量仍役用十六两进制外,其余均改为十两进制。1977年,中药计量改为十两进制。60年代,商业部门相继使用台秤、案秤。70年代初,煤炭供应单位始用地磅。其间,除煤、石油等少数行业使用公斤、吨为计量单位外,其余交易仍多用市制。1984年,开始推行国际单位制。
第一节 计量器具
尺 1931年前,长岛使用的尺有官尺(长34.7厘米)、营造尺(长32厘米)、裁尺(长35,55厘米)、白布尺(21.23厘米)。1929年,中华民国公布度量衡法。1931年,长岛废除各种旧杂尺,改用市尺(长三分之一米)。
建国后,尺由竹木尺逐步发展为皮尺、钢卷尺和工业用的游标卡尺、千分尺等。其间,工业用国际单位制,民间仍通用市制。1984年全面推行国际单位制。
另外,长岛群众习惯于用度(1度等于5市尺)表示海水深度,用“杆子”(1杆子等于5市尺)表示网的长度。
斗、提 40年代前,长岛买卖粮食主要用斗,有府斗(盛玉米18.5公斤)和海斗(盛五米20公斤)两种。1931年,废除府斗和海斗,改用市斗(盛玉米18.5公斤)。第一次解放后,废除斗。
70年代前,商业零售油、酱油、醋、酒均用提子。提子为锡或竹制,分1两、半斤、1斤3种。70年代末,售油改用半自动售油器,出售其它液体商品仍用提子。
秤 1931年前,长岛使用的秤有台秤、手秤和戥子。台秤和手秤用于市场交易,戥子主要用于药房。按份量可分为行秤(1斤合419克)、铺秤(1斤约合400克)、十八两秤、十九两秤、二十两秤、二十四两秤(折半秤)、三十二两秤(对花秤)等。1931年,废除旧杂秤,改用市秤。市秤为十六两进制,每斤合500克。建国后,粮食部门始用磅秤。
1959年6月25日,国家实行以国际公制为基本计量制度。1960年,长岛除中药计量仍役用十六两进制外,其余均改为十两进制。1977年,中药计量改为十两进制。60年代,商业部门相继使用台秤、案秤。70年代初,煤炭供应单位始用地磅。其间,除煤、石油等少数行业使用公斤、吨为计量单位外,其余交易仍多用市制。1984年,开始推行国际单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