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管理机构 资料库:长岛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长岛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article/24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6/section/1/article/24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3年至1956年,各类商品价格实行归口管理,执行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价格标准。1957年,县计划统计科开始对全县物价统一管理。 1958年,中央对物价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划分物价管理权限和范围,属县管的有地方手工业制品出厂和销售价格,饮食服务业收费标准等项。11月,长岛并入蓬莱县,物价由蓬莱县计委管理。1963年10月,长岛恢复县制后,县经济计划委员会有1人兼管物价工作。1964年底,综合物价管理工作由县财贸办公室负责,各商业企业配备物价人员。1967年3月,由县生产指挥部办公室管理。1970年7月,交由县计划工交办公室管理。1975年3月,县计划委员会始配备1名专职物价员,各有关局和企业也相继配备物价管理人员,全县有专、兼职物价员53人。1980年6月,在县城和各公社建立群众物价监督小组,10月,建立长岛县物价局,有兼职副局长1人,物价员2人,与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1984年4月,物价局撤销,计划委员会内设物价科和物价检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