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到民初,地丁由纳税人自行到蓬莱县粮房交纳。1929年,始由各岛社公所负责收税。
建国初,财经股设专人负责税收。1950年6月,成立长山岛特区税务所,有工作人员4名。1956年11月,撤销税务所,成立长岛县税务局。1958年3月,税务局并入财政局。1983年11月,恢复税务局。1985年,税务局下设税务征收处、秘书股、会计股、城镇股、乡村股。各乡镇均有派驻人员。全县共有税务干部38人。
第一节 机构
清代到民初,地丁由纳税人自行到蓬莱县粮房交纳。1929年,始由各岛社公所负责收税。
建国初,财经股设专人负责税收。1950年6月,成立长山岛特区税务所,有工作人员4名。1956年11月,撤销税务所,成立长岛县税务局。1958年3月,税务局并入财政局。1983年11月,恢复税务局。1985年,税务局下设税务征收处、秘书股、会计股、城镇股、乡村股。各乡镇均有派驻人员。全县共有税务干部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