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礼仪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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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礼
改革开放后,婚礼旧俗渐改。男女或自由恋爱,或经人介绍定婚,符合晚婚要求即可登记,领取结婚证。公历“五一”、“十一”,农历每月初六、十六、二十六(取六六大顺之意)常作结婚的“吉日”。亲朋好友接到婚礼的邀请或请柬,按时出席,并向喜主馈送礼品礼金。礼品主要是衣料、床上用品和工艺品等。新婚日早餐后,新郎登彩车(经过装饰的轿车、面包车、客货两用车等)迎娶新娘,越早越好。因吉日结婚的多,互相抢先,早迎娶寓意“早生贵子”、“早成家”。女方设宴款待新郎,新郎坐首席。宴后送女出嫁,随出“送客的”2人(新娘的弟兄或叔叔)。男方自家门起至彩车行进街道两侧建筑物,遍贴喜字,街门上贴喜对,挂彩绸。新娘进门时放鞭炮,撒礼花,然后喜宴开始。农村筵席多摆于喜主家及其亲邻家内。城区喜宴多在大饭店内举行。新娘、“送客的”必坐首席。喜主致祝酒辞,亲朋好友举杯祝贺。酒过数巡后,喜主和新郎新娘逐一向亲朋敬酒。新郎的同辈好友此时向新郎新娘提出种种要求,在欢乐气氛中把婚礼推向高潮。宴毕,婚礼结束。

70年代后,不少青年或旅行结婚或举行集体婚礼。集体婚礼由团委或妇联主办,由单位领导人主婚。婚礼仪式上,主婚人讲话后,新郎新娘代表讲话,所在单位赠纪念品。80年代末开始,婚礼中录像的渐多。
90年代后,条件优越者用豪华轿车娶新娘。大头车或面包车拉嫁妆。车到男女双方门口录像拍照。虽旧俗多已革除,但闹洞房较前更为热闹。婚后搬“二日”、“站九”(回门)等习俗仍沿袭。
二、丧礼
70年代初提倡火葬后,居民死后火化渐成习俗。死后,亲朋好友送花圈、纸钱等。死者配偶、子女戴黑纱。死者遗体火化后,骨灰盒存放社会骨灰纪念堂或送公墓,或自找墓地安葬。
80年代始,旧丧礼有所恢复,扎纸之风复起,为死者烧纸牛马、箱柜、童男童女、金山银山、汽车、电视机等,殡葬日设路祭。而火葬已成定俗。90年代复兴竖碑之风。竖碑时碑头搭红布,鸣鞭炮,烧香纸,酹酒祭奠。“圆坟”、“烧七”、“烧周年”等习俗今仍沿袭。丧事宴会吃米饭、馒头,忌上面条。
1999年,革命烈士遗孀申会英,为牟平区“海葬”首开先河。是年10月,78岁的申会英病逝,子女按其遗嘱,遗体火化后将骨灰撒于大海。至2000年底,境内已有10人仿效处理自身后事。
三、诞生礼仪
从降生到周岁期间的各种礼俗皆视为诞生礼仪。此后至老年庆贺生日成为一项重要礼俗。
贺新生 怀孕称为“得喜”、“有喜”、“怀春孕”。婴儿降生称“添喜”、“添了”、“拾了”。生男称“大喜”,生女称“小喜”。产妇娘家得报喜信,备小儿衣物、鸡蛋等物往贺,名为“送汤米”。其他亲友等备鸡蛋等物往贺,名曰“看欢气”。娘家送的鸡蛋要染成红色。产妇分娩后,一般3日不下炕,1月不出门,名曰“坐月子”。坐月子期间禁止生人进屋,谓“怕踩生”。婴儿由长辈起名,称为“小名”、“乳名”。婴儿出生1月,称为“满月”。满月,母抱子回娘家,称为“搬满月”。婴儿出生几天,要抱着在村里走一走,碰上辈份合适的认个“干爹”、“干妈”(口头上称“亲爹”、“亲妈”),认为有“干爹”、“干妈”的孩子好养,叫“出行”。婴儿出生10天左右,要宴请亲朋好友,称“齐八日”或“过十二日”。小儿百天,主人也要宴请亲朋、邻里,叫“过百岁”。婴儿出生1年亲友祝贺叫“赶生日”。过生日时,婴儿家要蒸米具米具(一种长圆形的两端似奶头状的面食品),叔伯、姑、舅、姨及外祖父母前来庆贺。届时小儿穿戴一新,待亲友聚齐后把、书本、笔砚、算盘、瓜果、衡器、玩具等放在簸箕里,让小儿任意去抓,叫“抓”。认为婴儿先抓什么,即可预卜其将来的职业、前程。抓毕,主人设宴款待客人。

贺生日 旧时富有人家晚辈给长辈庆寿,礼仪较隆重。一般人过生日,只吃顿面条或喝顿面汤以示纪念,并以面条象征长寿之意。此俗一直延续下来。20世纪80年代后,不少家庭,晚辈对长辈、老人生日较重视,要买生日蛋糕,举行家宴,有的还学西方人点、吹蜡烛,举家欢庆。特别遇到六十、七十、八十岁生日时,较为隆重。对孩子的生日也比过去重视。
四、 贺新居

新婚后分居之时,成家的兄弟姐妹、女方娘家,齐来“温锅”,亦称“支锅”。亲朋、同事携礼品前来,以示关怀。温锅时父母送铁锅一口,其它炊具一套。兄弟姊妹和女方父母,大多赠送炊具,也有送现金的,并赠送发糕,寓发家致富之意。屋主则烙大饼分赠亲朋邻居,叫“吃支锅饼”。父母赐送炊具,叫给儿媳“支锅”。
五、筵席礼
红白喜事、逢年过节多宴请宾客。一般家宴不下“请帖”,而采取提前口头邀请方式。婚宴宾客多则由专人手持红纸名单专门请客,宴前再三“催客”。牟平人对筵席座次尤为讲究。席次排列有“官宴席”、“公宴席”、“民宴席”之分。官宴多用八仙桌,现已废弃。民宴、公宴座次,用八仙桌,桌纹纵放,左一、三席和右二、四席为客人席位;迎面为五、六席,是一般客人或本家晚辈席位,俗称“坐桌子头”;前七、八席为陪客席位,每桌8人。公宴用圆桌,客位排列:与上菜者的迎面为主陪,主陪对面为副陪;主陪右为一席,左为二席;副陪右为三席,左为四席;一、四席和二、三席之间为一般客位。每桌多为10人。同族人按辈分排座次;亲戚按舅、姑、姨排座次;平辈、晚辈按年龄排座次。主人的朋友排上座。结婚时新郎新娘排首席。宾客赴宴要在开宴前约10分钟到达(近亲不论),便于主人安排座次。别人敬酒、倒茶时,要以手附托杯沿,表示回敬或谢意。给客人斟酒倒茶时,双手持壶、瓶,不以壶嘴正对客人。开筵一般先进茶点,后上酒菜,亦有菜过半上配饭。南部山区佳肴以酒肉为主,多吃“十大碗”,北部沿海以海产为主,多吃“八仙过海”。敬酒望多饮,望尽醉,斟酒曰“满上”。敬酒自己先喝,名为“先饮为敬”,饮必双杯,求吉利。席中有俗约“客不翻鱼”。狗肉不上席,又有“酒要满,茶要浅”等。夹菜时要在自己一方,筷子、羹匙不能同时使用。咳嗽、打喷嚏,要转身背向餐桌。在席间不大声说笑、喧哗,“隔席不插言”。有事离席时,与陪客人或邻座客人轻声打招呼,不惊动全席。客人用餐完毕,陪客人方可停餐。
六、交际
待客礼 迎客时先问好,并接下客人的礼物,让客人先进门。进门后让客人就座,主动寒暄,不打断客人言谈。午饭置酒菜。主人或请人陪客或自己陪客。以佳肴待客,主人边劝酒,边领客人逐碟逐盘品尝菜肴。酒后多吃面条。客告辞前,再设一餐,吃水饺,名曰“二道饭”。送客时,帮客人拿好东西,推出自行车送一程;坐汽车,要给客人打开车门。主人目送客人走远后才回家。
见面礼 熟人每天第一次见面,必先打招呼(骑自行车的下车打招呼)。早、午、晚饭前后,相遇必问:“你吃饭啦?”其它时间问:“你上哪去?”遇长辈、领导,问语前要加辈分或职务称呼。90年代后,彼此见面时,时髦用语“你好”、“你早”,遇久别重逢朋友,则握手问好。
七、称谓
家族亲族称谓沿袭父系家族为中心之称谓,近支称“自己家”,远支称“本家”,其他亲族中人总称“亲戚”。
家庭成员之间的称谓书面、面称、背称又多有不同。
称父,字面或背称“家父”、“父亲”、“老爹”、“老爷子”。面称“爹”、“爹爹”,今通称“爸爸”。称母,字面与背称“家母”、“母亲”、“老妈”,面称“妈”、“妈妈”。称祖父为“太爷”,高祖父为“老太爷”。称祖母为“奶奶”、“婆”,曾祖母为“太太”,高祖母为“老太太”。父之兄,字面称“伯父”,面称“大爷”、“大大”、“大爹”。父之弟,书面称“叔父”,面称“叔”、“叔叔”。伯父之妻,书面称“伯母”,面称“大妈”。叔之妻,书面称“婶母”,对人称“婶子”,面称“婶”。
姐妹,统称为“姊妹”,面称“姐姐”、“妹妹”、“×姐”、“×妹”。兄弟,统称为“兄弟”,面称“哥”、“兄弟”、“×哥”、“×弟”。夫称妻,书面称“贤内”。对人称“内人”、老婆”、“家里的”、“对象”、“爱人”、“夫人”、“家属”等,老年人称为“老伴”,面称“孩他妈”、“老×(姓)”,或呼其名。妻称夫,书面称“丈夫”、“夫”,对人称“男人”、“外头的”、“当家的”、“爱人”、“对象”、“孩他爸”、“他爹”、“老×(姓)”,或呼其名。夫之父,对人称“公公”、“公爹”,当面随夫称“爹”、“爸”。夫之母,对人称“婆母”、“婆婆”、“婆妈”,当面随夫称“妈”。夫之兄,对人称“大伯子”,当面称“哥”。父之弟,对人称“小叔子”,当面称“兄弟”、“弟”。夫之姊妹,对人称“小姑子”、“大姑子”,当面称“姐”、“妹妹”。
夫兄弟之配偶对人互称“妯娌”,当面按长幼称“嫂子”、“弟妹”。弟之妻,对人称“兄弟媳妇”,当面称“弟妹”。兄之妻,对人、当面均称“嫂子”。
祖父母称孙辈为“孙子”、“孙女”、“孙子媳妇”。父母称子女,总称为“孩子”,称子为“小子”、“儿”、“儿郎”,称最小的儿子为“老生儿子”。称女为“闺女”,称最小的女儿为“老生闺女”。称儿媳,对人称“媳妇”、“媳妇子”,当面称“他嫂”、“老×家的”,生育后则称“小×他妈”。
兄弟之子女,兄弟姐妹都称之为“侄儿”、“侄女”。
母之父,书面称“外祖父”,面称“姥爷”。母之母,书面称“外祖母”,当面称“姥姥”、“姥儿”。外祖父之父,称“老姥爷”,外祖母之母,称“老姥娘”。母之兄弟,称“舅父”、“舅”、“舅舅”;舅之妻,称“舅母”、“妗母”。外祖母之兄弟,称“舅老爷”,其妻称“舅奶奶”。外祖母之姊妹与祖母的姊妹,统称为“姨奶奶”,其夫统称为“姨爷爷”。舅父之子女,书面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当面直称“兄弟姐妹”。
女之子女,称“外孙”、“外孙女”。姊妹之子女,称“外甥”、“外甥女”。母之姊妹称“姨母”、“姨”、“姨姨”,其夫称为“姨夫”。姨之子女,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对人则称“两姨兄弟”、“两姨姊妹”或“姨表兄”、“姨表姐”等。
父之姊妹,称为“姑母”、“姑姑”、“姑妈”、“姑”。其夫称为“姑父”。姑母之子女,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亦称“姑表兄”、“姑表姐”等,对人则称“姑舅兄弟”、“姑舅姊妹”。
妻之父,书面称“岳父”,对人称“丈人”、“老丈人”、“丈人爹”、“泰山”、“老泰山”,当面则称“爹”、“爹爹”、“爸爸”,也有称“大爷”、“叔”的。妻之母,当面称“岳母”,对人称“丈母娘”、“丈母”,当面称“妈”,亦有称“婶”、“大娘”的。妻之兄弟,书面称“内兄”、“内弟”,对人称为“大舅子”、“小舅子”,当面则称兄弟。内兄内弟之妻对人称“舅子媳妇”,面称“嫂”、“弟妹”。妻之姊妹,对外统称为“姨子”,姐称“大姨子”,妹称“小姨子”,面称“姐”、“妹”。其夫,对外称“连襟”,当面称“姐夫”、“妹夫”。妻兄弟之子女,称为“内侄”、“内侄女”。
父母对其女之夫,对人称“闺女女婿”、“女婿”、“姑爷”,当面称“他姐夫”、“老×女婿”等。
夫妻双方之父母,互称“亲家”,对人则区别“男亲家”、“女亲家”、“亲家公”、“亲家母”等。
同村人,不管同姓异姓都按辈分称呼,如大爷、大娘、叔、婶、哥、嫂、姐、妹等。在工作单位里,称同志,年龄大的在姓氏前冠“老”字,如“老张同志”。老年人对青年人,则在姓氏前冠“小”字,如“小刘”“小王”。对领导称呼,在姓氏后加职务,如“赵书记”“林厂长”。与陌生人交谈,称“大爷”、“大娘”、“大叔”、“大姨”、“大哥”、“大姐”等。20世纪80年代后,称同志的渐少,多称“师傅”、“先生”、“小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