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5&A=2&rec=924&run=13

一、思想道德教育
社会公德教育 1981年2月28日,全国总工会等9个群众团体发出广泛开展“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 、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活动。牟平县委制定规划,研究措施,通过各种会议进行贯彻。各行各业各部门根据自己的特点,确定具体内容、具体标准,使“五讲四美”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1983年,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教育活动。1983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向全国模范共青团员张海迪学习的活动。县委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和干部群众,学习张海迪热爱人民、奋发向上、尽责社会的精神,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共产主义新人。为巩固教育成果,从1992年起,每年通过家政学校讲授《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等课程,教育公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倡导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移风易俗、邻里和睦,树立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
职业道德教育 20世纪70年代,县委、县政府通过各群众组织,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对各行各业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80年代,广泛开展以“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在党政机关和商业服务部门职工中开展“奉公守法、优质服务”教育。90年代,以服务承诺制为突破口,对职工深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员工学习《社会公民道德规范》、《窗口单位文明用语手册》、《烟台市民文明读本》等书籍。在学习过程中,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提高窗口行业服务水平。 1995年8月,区委、区政府在全区广泛开展向孔繁森,王廷江、韩素云学习活动,掀起“学英模、创大业、比奉献”热潮,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学习活动搞好“三做”教育,即:对广大干部,进一步强化党的宗旨、理想信念和艰苦奋斗教育,争做廉洁勤政的好干部;对广大职工,深入进行形势任务、艰苦创业和敬业敬岗教育,争做敬业爱岗的好职工;对广大市民,突出搞好社会公德、家庭伦理道德、爱国爱区和遵纪守法教育,争做文明守纪的好市民。
二、文明村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1983年3月,在全县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同时,广泛开展文明村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当年评选出80个文明单位、93个文明村庄。莒格庄乡金家埠村被省政府评为“文明村庄”。1988年4月,县委制定《牟平县文明村庄、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对文明村庄、文明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1987~1988年,全县评选文明村庄153个,文明单位209个。其中宁海镇王家疃村、西关村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先后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990年1月,全县评选出文明村庄65个,文明单位136个。其中,宁海镇、武宁镇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双文明建设明星乡镇”称号,新牟里村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姜格庄镇东山村被烟台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村庄”称号。1992年2月,县文明委印发《牟平县文明村庄、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规范创建文明村庄、文明单位的活动内容。1995年7月,在全区开展“市民行为大讨论”活动,净化语言,规范行为。1996年8月,在区直机关中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文明干部,树立文明形象”活动。同年,评选出文明村庄84个,文明单位153个,文明机关30个,文明干部35人。1997年8月,在全区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重点解决文明言行、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交通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年10月,在全区开展“社会共建110”活动,区公安分局、工商局、卫生局、建委等11个部门正式向社会做出承诺,在工作中配套联动,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活动的开展,改善了城区环境卫生、公共秩序。1997年12月,全区有95个村庄和156个单位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村庄、文明单位。新牟里村被省文明委评为“1991~199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刘家夼乡后院夼村被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村庄”。

1998年9月,区委制定实施《牟平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牟平区文明机关评选办法》,规范文明单位、文明村庄的日常管理,改革文明单位“终身制”,推行文明单位半年检查制度。1999年3月,在全区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全区评选出文明机关38个,文明村庄92个,文明单位171个,其中牟平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000年6月,在城区开展“创建美好生活环境”活动;7月,在全区开展“双文明月”活动。2000年12月,全区评选文明村庄95个,文明单位184个。
三、开展文明窗口活动
1987年11月,在窗口单位开展“文明窗口”百日竞赛活动,促进窗口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召开窗口单位系统技术比武大会,提高服务技能。物资、黄金两个系统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系统,工商银行等10个单位,获“文明窗口”称号。1989年度全县评选出文明窗口单位38个,其中最佳文明窗口单位15个,文明窗口系统3个,窗口服务明星10名。1990年3月,开展“学雷锋,树新风,送温暖,比贡献”活动,9月,开展“迎亚运,庆十一”活动。在活动中,评选出1990年度最佳文明窗口单位15个,文明窗口单位25个,粮食、税务、建委、物资四个文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分子133名。1992年10月,商业大厦等8个单位在“新风杯”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中获服务竞赛先进单位称号。1996年9月,在全区开展“最佳文明窗口”、“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商业大厦等12个单位被评为“最佳文明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