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建城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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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台市牟平区规划局
1989年4月,牟平县规划处成立,副科级单位。1992年8月,更名为牟平县规划局,正科级单位。1993年11月,复称牟平县规划处。1994年1月,更名为牟平县规划局,编制15人。同年3月,增挂烟台市规划局牟平分局的牌子。1995年1月,牟平县规划局更名为烟台市牟平区规划局。2000年,实有人员15人。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和呈批牟平区城市分区规划、专业规划和建制镇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方案的组织招标、评审和呈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的报批、监督检查管辖范围内各项规划实施等工作。
二、烟台市牟平区建设委员会
1975年8月,牟平县基本建设局成立,实有人员6人。1979年8月,基本建设局撤销,改设牟平县基本建设委员会。1984年3月,基本建设委员会、城市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内设环境保护办公室。1986年5月,环境保护局析出,改设牟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1995年1月更名为烟台市牟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1996年7月,更名为烟台市牟平区建设委员会。2000年,编制16人。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牟平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综合开发、勘察设计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规范建筑市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负责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实施和监督;管理城市市政建设、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
三、直属单位
烟台市牟平区市政建设管理处1982年,牟平县城市建设局下设市政管理所,1984年3月成立牟平县市政管理所,同年8月,市政管理所改称牟平县城建公司,副科级行政事业单位,隶属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1989年10月,更名为牟平县市政建设管理处。1995年1月改称烟台市牟平区市政建设管理处。地址通海路261号,占地7985.9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2000年,实有工作人员26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3人。固定资产总值1042万元,流动资产1054万元,施工年产值1000万元。
烟台市牟平区房产管理处1971年10月,牟平县房产组成立,隶属县财政局。1979年9月撤销房产组,成立牟平县房产管理局,隶属县建委。1980年5月,撤销县房管局,改设牟平县城市建设局。1984年3月,撤销县城建局,分设房产、园林、市政、规划科。9月,成立牟平县房产公司。1985年3月,成立牟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1987年11月,更名为牟平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与房产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同年11月,房产公司更名为牟平县房产管理处。1993年11月,牟平县房产管理处和牟平县房产开发总公司分设。1994年7月,成立牟平县城市建设房屋开发公司,与房产管理处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995年1月,更名为烟台市牟平区房产管理处。地址南关大街29号。2000年,实有工作人员177人。
烟台市牟平区园林处1982年,园林所成立,有职工3人,隶属县城建局。1984年4月撤销园林所,成立牟平县园林处,有工作人员20人,为建委直属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93年,改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995年1月,改称烟台市牟平区园林处,地址快活岭,办公楼建筑面积415平方米。2000年,资产总额563.2万元,实有工作人员111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4人。
烟台市牟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1975年,牟平县城关环境卫生管理所成立,1986年更名为牟平城镇环卫所。1988年3月归属牟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并更名为牟平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为县财政差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1991年更名为牟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1995年1月,改称烟台市牟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地址沙河崖村北,占地面积7330平方米。2000年,有机械设备19台,其中装载机1台,叉车、130农用车各4部,垃圾运输车3部,吸粪车2部,拖拉机5台。实有工作人员198人。
烟台市城市监察支队牟平大队1985年8月,牟平县城容管理处成立,编制6人,隶属县直机关党委,由财政全额拨款。1990年12月,更名为牟平县城管监察中队,编制20人,隶属县建委。1993年6月,撤销县城管监察中队,成立牟平县城市综合治理大队,编制50人,行政上隶属县公安局,业务上受县建委指导。1995年11月,撤销区城市综合治理大队,成立牟平区城管监察中队,编制20人,隶属区建委。1999年9月,更名为烟台市城市监察支队牟平大队。地址通海路261号。2000年,编制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