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救 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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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唐山地震灾民救护
1976年8月10日下午,牟平县人民医院从烟台接回唐山震区伤员61人。经广大医护人员精心治疗,伤员很快治愈,至10月中旬全部出院。
二、“11·24”海难救护 
1999年11月24日晚9时许,牟平区卫生局接到区政府关于救援“大舜”号滚装船紧急电话后,通知全区11个医疗卫生单位立即进入特别紧急救护状态,并于半小时内由卫生局、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及姜格庄、龙泉中心卫生院组成120人的救护大队,携带各种救护药品、器械,分乘6辆救护车,奔赴出事现场。距海难现场较近的姜格庄卫生院的医护人员以最快的速度首先赶赴现场,抢救落水旅客。接纳生还旅客的姜格庄卫生院和区人民医院,对生还者采取保暖、吸氧、辅助检查等多种措施进行急救。医护人员主动拿出自己的衣服给获救者换上,并熬姜汤温暖病人,从精神到医疗各个方面给予真切的关怀。
对于遇难者,牟平区人民医院等卫生单位,克服太平间容量不足的困难,想方设法增加容量,使其得以妥善安置。在尸体料理过程中,医护人员对每位遇难者用湿毛巾仔细擦洗脸、颈、头部和手脚等裸露部位,清除其身上的泥沙,并为其更换衣服,包裹严实,编好号码,挂上床头牌,便于查认。
三、集体中毒抢救 
1984年,境内发生食物中毒7起,中毒36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人。1989年,食物中毒1起,中毒42人,经抢救及住院治疗痊愈。2000年,发生食物中毒2起,中毒35人,经抢救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