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卫生防疫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5&A=2&rec=903&run=13

一、传染病防治
细菌性痢疾与感染性腹泻防治 1984~1989年,全县肠道门诊9741人,做SPA(霍乱)快检4967人,均未发现传染性菌痢,门诊治疗即愈。1990~1995年,肠道门诊6913人,做SPA快检2581人,疑似2号病(霍乱)3例,送烟台市防疫站复检,全部为阴性。1996~2000年,肠道门诊2477人,做SPA快检2011人,检出2号病人1例,经烟台市防疫站复检为阳性,即送区医院隔离治疗,痊愈出院。

流行性脑髓炎与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治 1975~1985年,全县流行性乙型脑炎共发病67例,高年份16例,低年份1例,年均6例。1986~1994年,全县流行性脑髓炎发病72例,流行性乙型脑炎发病10例。1995~2000年,上述两病皆未发病。1984年开始,接种流行性脑髓炎疫苗,接种率90%左右。
病毒性肝炎防治 1984~1988年,全县共发病870人,发病率为37.1/10万。重点人群监测率达99.8%。1991年开始接种甲肝、乙肝疫苗,至1995年,共接种87367人。1996~2000年,全区共发病699人,发病率为28/10万,接种甲肝、乙肝疫苗38532人。
脊髓灰质炎防治 亦称“小儿麻痹症”,卫生防疫部门每年都给易患病人群口服麻痹糖丸。1984~1988年,应接种预防疫苗106354人,实接种97845人,接种率92%;1989~1995年,应接种疫苗142950人,实接种134373人,接种率为94%;1996~2000年,应接种疫苗162093人,实接种152294人,接种率达95%。
疟疾防治 1984~1986年,全县共发病6例,此后未有发病。防疫部门每年对疑似病人均做检查。1988年后,共做血检249143人,未发现阳性。1989年,牟平县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基本消灭疟疾先进集体”。
结核病防治 1979年,牟平县结核病防治所成立后,本着“查出必治,治必合理、彻底”的原则,进行全监治疗。至1985年底,患病率由1978年的5.16‰下降到0.60‰;新发病率由1978年的6/万下降到1.57/万;病亡率由1978年的33.9/10万下降到3.76/10万;治愈率由1978年的29.2%提高到50.3%。至2000年,共查出结核病2760人,对查出的患者给予药物治疗,治愈率达98%以上。

从1984年开始,对新生儿接种卡介苗,至2000年,共接种76779人,接种率92%。1994~1995年,对全区4.8万名中小学生进行结核菌素试验,对其中1050名强阳性学生进行胸透,对疑似病人进行拍片检查,查出结核病患者3例,发病率为6/10万。
1992年5月,中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结核病控制项目在牟平县启动,原定时间为5年,后延长至2000年。此项目在牟平启动后,利用集市、咨询、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对有咳嗽、咳痰或有咯血症状在三周以上的,持本人身份证到牟平区(县)结核病防治所免费检查(胸透、拍片、化验等),对确诊为传染性肺结核,如空洞活动性肺结核、粟粒型肺结核患者给予免费药物治疗。全区共治疗636例,治愈率99%。至2000年,全区仍有132例病人在接受免费治疗。
麻疹、百日咳、猩红热病防治 1984年以前此三种病已得到控制,未有发病。为防止麻疹病的发生,从1984年开始,每年均注射疫苗。到1988年,接种人数达34948人,接种率88%;1989~1995年,应接种67663人,实接种61573人,接种率91%;1996~2000年,应接种39130人,实接种36391人,接种率93%。
对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进行三联制剂疫苗接种预防。1984~2000年,应接种预防259675人,实接种预防244094人,接种率94%。
麻风病防治 1982年底以前,境内麻风病重点村各型麻风病人除死亡66人和外迁7人外,其余全部治愈,提前20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1984年在普查皮肤病的同时,对19个麻风病重点村2.2万人进行查体,发现病人3例。至1999年,全部治愈。
狂犬病防治 从1984年开始,城乡控制养狗,并采取挂牌、注射狂犬疫苗等措施,预防狂犬病。1978~2000年,全区被狗咬伤者共7971人,全部注射狂犬病疫苗,未发生狂犬病例。
二、口腔病防治
1978~2000年,除区口腔医院外,各综合性医院均设有口腔科或口腔门诊。80年代前,因设备陈旧,技术力量薄弱,只限于简单的拔牙、补牙、镶牙,不能对阻生齿、埋伏齿进行拔除。1984年后,对牙体、牙髓病的治疗由仅局限于简单的窝洞充填,到可进行盖髓治疗、根管治疗、塑化治疗、根尖切除、牙齿再植等,并采用药物和牙周洁治、牙周刮治等方法治疗牙周病。至2000年,全区各医疗单位共拔牙50174人次,牙修复267865人次,牙铸造11861人次,牙烤瓷10378人次。
青少年牙病普查普治 从1984年开始,县口腔病防治院在全县部分中小学校开展牙病调查和预防工作。1989年,对全县各中小学学生进行牙病普查,并利用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讲究口腔卫生,保护牙齿健康,提高身体素质”教育。至2000年,每年平均普查6万人次以上,其中患龋齿的占70%,牙周病占15%,牙畸形占5%。在普查的基础上,采取“氟离子透入防龋,窝沟封闭”等多种方法防治青少年齿病。
牙修复 1986年,县口腔病防治院引进“光固化复合树脂治疗技术”,对氟斑牙、四环素牙、折断牙等疾病进行治疗。1995年,引进“高频精密铸造技术”,将高熔钴铬合金材料用于对牙列缺损修复、治疗。1997年,引进电脑烤瓷修复技术。首先将金属依照患牙的形态作成一个帽状修复体,再选配适当颜色的瓷粉堆筑在金属帽表面,形成一定形态结构,经过电脑烤瓷炉的高温烧结,使金属和瓷粉牢固地结合在一起。至2000年,有600多名患者接受治疗,均取得满意效果。
洗牙 1991年,口腔病防治院率先在全县使用超声波牙齿清洗技术,即“洗牙”。通过超声波的振动作用,将附着在牙齿表面的菌斑和牙石清洗干净,以减少牙周病的发生。至2000年,共洗牙6032人次。
牙种植 1996年,区口腔病防治院成功地开展了牙齿种植术。牙齿种植是将一个人工牙种植体植入患者缺牙部位的颌骨或骨膜下,并在种植体的上部结构上形成具有一定形态和功能的修复体。至2000年,共为53位患者进行了牙种植,效果良好。
三、地方病防治
地方性甲状腺肿防治 1978年,牟平县对地方性甲状腺肿进行全面普查,普查人口42.76万人,普查率为81%,查出二度以上地甲病人343例。1980年,除再次普查地甲病外,还选择30眼水井做水质含碘检查,除1眼水井外,其它水井含碘量均低于正常范围(饮用水含碘量不得低于2.5毫克/升)。对查出的3293例地甲病人,采用口服碘化钾、甲状腺肿制剂及中药治疗,治愈3044例。1984~1995年,境内共发生地甲病476例,全部服用碘油丸治疗。同时进行预防性服药1269人。从1995年开始,为消除碘缺乏的危害,城乡居民全部供应加碘食盐。
地方性氟病防治 1978年,牟平县对10处公社71个大队部分饮水井的氟化物进行检验,结果是氟化物低的为0.1毫克/升,高的为1.6毫克/升,平均为0.37毫克/升。氟斑牙患者即是常饮含氟高的水所致。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凡是含氟化物高的水井一律停用,重新打低氟水井,新打的饮水井氟化物必须在0.8毫克/升以内。1979年,全县仍有12个大队1898人患氟斑牙病。1982年,省地方病办公室派人到牟平县龙泉公社龙泉汤大队进行氟骨病调查,确诊轻度氟骨病患者6人。从1983年起,采取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出资的办法,改善饮用水状况,使高氟村全部吃上自来水。
四、职业病防治
1978~1980年,牟平县防疫站对有害物质作业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并按期测定有毒物质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提出防护措施。经调查,县、社、队三级工业接触毒物、粉尘的单位共157个,接触有害物质化学性的112种,物理性的5种。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2478名,接触毒物作业的2564名,其它有害作业的437名。
对17个厂矿的26个粉尘作业点进行测定,牟平发动机厂铸造车间、金牛山磷矿破碎车间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其它24个作业点均不同程度地超过规定标准。
对10个铅作业单位的27个作业点进行测定,有9个作业点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对接触苯、铬、锰、硫酸、氯气、氧化锌、氰化物、酚醛塑料等毒物作业的595名工人进行查体,结果显示,因接触毒素引起的疾病主要有齿龈充血、齿龈炎、白血球减少、血色素低、尿铅高等。
1984~2000年,对厂矿有毒作业人员查体9076人次,对查出的患者均及时进行治疗。
五、精神与皮肤病防治
精神病防治 1977年,县精神病防治技术指导小组成立。同年11月,精神病防治小组在王格庄公社试点,深入患者家中调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1979年,王格庄分院设精神病科,收治精神病患者,并建立家庭病床,设家庭护理员管理治疗。1981年上半年,在全县范围内对精神病进行普查,共查出各类精神病人1775例,占全县总人口的3.3‰。下半年,家庭病床达到114张,1983年底,增至218张。对解甲庄公社4个大队的建床病人,用氟奋乃静癸酸酯注射液临床治疗,多数病人注射后发生副作用。口服安坦,有2/3的病人近期效果明显。1985年全县精神病现症发病率为4.78‰,其中精神分裂症734例,神经官能症720例,精神发育不全804例,其它型精神病408例。1989年,对全县各类精神病再次进行普查,共查出精神病人1380人,其中精神分裂症1042人,脑器质性精神病233人,中毒性8人,情感性81人,反应性16人。1998年,对全区各镇、村的防治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共培训管理和技术人员3600余人次,病人监护率96%,好转率86%。
皮肤病防治 1977年,根据卫生部“三年消灭头癣病”的要求,县革委组织医务人员对全县15岁以下的儿童进行普查。经过三年的综合性治疗,320例头癣病人治愈率为98%。1980年,经山东省检查验收,牟平县获基本消灭头癣病证书。
1984年,县政府组织医务人员在全县范围内普查皮肤病,发现皮肤病64种11万余例,发病率为20.3%,其中银屑病(牛皮癣)1682例,急性湿疹6151例,神经性皮炎4096例,霉性癣1.01万例,过敏性荨麻疹4937例,皮肤瘙痒症5419例,其他8.06万例,至2000年,全区治疗皮肤病19631人次,治愈率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