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物普查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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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物普查
1956年牟平进行了第一次文物普查。1973年进行过一次小规模普查。
1982年5~7月,牟平进行第二次文物普查。县文化馆文物工作人员与各公社(镇)文化干事组成16人普查队,进行田野普查30天,调查村庄176个,收集文物标本210件,新发现大窑公社许家疃遗址、埠西头公社矫家遗址及解甲庄公社东泊子、北水桃林,莱山公社西村等一批古遗址。基本摸清境内文物的类别和分布底数,整理出基本完整的田野文物资料。
二、文物收集
至1987年,县文物管理所收藏各类文物标本2000余件(套)。此后,通过无偿征集、收购、考古发掘、馆际交换、遗址采集等方式收集,至2000年,馆藏文物标本达3000余件(套)。
三、文物鉴定
1990年5月29日,山东省文物鉴定专家蒋英炬等3人,在烟台市博物馆有关人员陪同下来牟,对部分馆藏文物进行鉴定,过目近200件(套),初步定为国家三级历史文物的68件(套)。其中包括蛎碴塂出土新石器时期陶三足罐、圆底罐,西解甲庄清代工部尚书李永绍的宗谱画像等。1998年4月17日,国家馆藏一级革命文物巡回鉴定小组沈庆林、万冈等5位专家来烟,对牟平送鉴的55件文物进行鉴定,其中4件被定为国家一级革命文物,数件参考定为二、三级革命文物。牟平文管所为全省惟一县级参鉴单位,以藏品之多而精和鉴定级别之高,受到省市领导和专家的赞扬。其中,雷神庙战斗时东厢外窗上的铁皮雨搭子和1947年胶东军区政治部编印的套红绘图版《捷报》等,专家给予较高评价。
四、文物精品
新石器时期三足罐 1974年蛎碴塂遗址出土,国家三级历史文物,夹沙红陶,哆口、长颈、鼓腹、小平底,三足短锥形。腹上部、肩部各有两道玄纹,玄纹内各有上下两排戳印纹;腹中下部各有两道凸棱。通高17厘米,口径10厘米,最大腹径15.6厘米。
新石器时期骨针 1975年蛎碴塂遗址出土,国家三级历史文物。骨质、奶黄色,细而匀直,尖部锋利,针鼻呈现椭圆形。通体磨光,长4.5厘米,直径0.2厘米,鼻径0.5厘米。
西周青铜钮钟 1973年矫家村桥下河套中出土,国家三级历史文物。钟周身饰旋涡纹和窃曲纹。残缺约30×10厘米。通高45厘米,上宽27厘米,下宽30厘米。
汉代石人 1999年7月15日体育馆路北端西侧出土。共3个(1~3号),沙岩石雕。1号保存较完整,头部四面刻脸,头顶发髻高耸,面部鼻高眼凹,目光深邃,颧骨突起,似胡人;一面腹部凿一长15厘米、宽13厘米、深12厘米长方槽。2、3号头部有损,仍可辨出其前后两面刻脸,面部特征与1号相似。三个石人均略小于真人,高110~140厘米,宽40厘米,厚20厘米左右。身体比例匀称,着长袍,双臂交叉于胸前,束腰带,双足遮于袍内。身上均刻文字,刻于两臂、胸、腹部,或两面刻字,或三面刻字,每面数十字不等,书体为汉隶。其内容为“镇墓文”一类发往阴间的文书。该文物为全国首见。
李氏宗谱画像 1968年,县公安局移交,国家三级历史文物。共10幅,均为人物标准坐像,大小同真人。画风平整工稳,笔画细腻,具有较高艺术价值。据考,为西解甲庄清代工部尚书李永绍家的宗谱画像。
清常道泉墓志铭 1958年征集,国家三级历史文物。有盒、盖、铭三部分。盒青石质,子口,长102.6厘米,宽54.4厘米,高9厘米;盖青石质,母口,禄顶,长102.6厘米,宽54.1厘米,高6.2厘米,中部刻“皇清诰授武功将军晋赠通奉大夫道泉常公墓志铭”篆书三行。铭为汉白玉质,两块,大小同,长、宽均为47厘米,厚4.5厘米,两面刻字,每面16行,每行20字,柳林小楷,楷法精妙,功力深厚,艺术价值较高。常道泉为境内清末民初著名商号“常大兴”之先人,此铭是研究常氏家族的重要资料。
雷神庙铁皮雨搭子 1976年征集,国家一级革命文物。系1938年2月雷神庙战斗中的东厢外窗上铁皮雨搭子。马口铁镶木制,长100.5厘米,宽86.5厘米,上面密布138个弹孔,是当时激烈战斗的见证。
胶东军区《捷报》 1979年在观水公社征集,国家一级革命文物。系1947年胶东军区政治部编印,纸质,套红绘图,纵38厘米,横27厘米。内容为“我军四天歼敌七个师,收复胶东四十七处城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