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档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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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后,不断规范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行以区(县)档案馆为中心,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机关、行政村档案室为基础的档案管理模式。1988年,县档案馆被评为全省先进档案馆。1990年12月,被省档案局考核命名为省三级档案馆,1993年12月,晋升为省一级档案馆。2000年12月,被省档案局考核命名为规范化目标管理一级档案馆。至2000年,境内企业档案管理目标认定为国家一级的1家、国家二级的2家,省级的6家。机关档案室被认定为省一级的16家。
一、综合档案馆
档案收集 馆藏档案主要有革命历史档案、现行机关文书档案、专业档案等。以纸质档案为主,同时还有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等。截至2000年,馆藏档案137个全宗、42213卷(盒、盘),资料14353册。

1976年档案馆恢复档案接收工作。同年,接收县直机关1975年以前10个年度和各公社1971年以前9个年度的文书档案2546卷。1977年开始,对县直机关的文书档案实行逐年接收,对各乡镇(公社)、公检法机关、供销社、银行的文书档案实行5~10年接收一次。1987年,统一实行5~10年接收一次。截至2000年,馆藏文书档案27653卷。
1984年、1994年,两次接收撤销、合并单位的档案1447卷,接收县属破产企业档案1387卷。
1988年,接收1951年县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证》存根档案1152卷、纪检案件档案1987卷、死亡干部档案1305卷、名优产品档案43卷。1994年,因牟平撤县设区,接收有关单位印章411枚。1996年,档案馆征集境内省级以上农民企业家档案33卷、牟平籍知名书画人士的字画43卷。2000年,接收纪检案件档案470卷、公证档案5221卷。
档案整理 70年代中后期,先后增编《文件卡片》、《专题目录》、《档案存放索引》等检索工具。80年代,增编《档案总登记薄》、《全宗名册》、《全宗指南》、《档案馆指南》、《全宗卷》、《全引目录》等检索工具。1988年,依据山东省档案局《地县档案馆基础工作规范方案》规定,对馆藏档案全宗进行重新划分,将原36个全宗调整为106个,2000年增至137个。馆藏档案以全宗为单位,按永久、长期、短期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上架,从“1”开始编制流水号,至“999”号止。1999年,开始实行计算机辅助检索档案。截至2000年,馆内有案卷目录484本,全引目录381本,专题目录31本,文件卡片14.64万张,人名卡片9944张,著录微机检索条目1万条。
档案鉴定 70年代以前对馆藏档案进行过3次鉴定。1976年开始,档案鉴定关口前移,档案馆对进馆档案采用年初指导,参与机关文书立卷,接收进馆时逐卷逐条审核、鉴定的方法,馆藏档案质量较前提高。1990年,对县委、县政府两全宗1988年前的短期档案进行价值鉴定,调整了部分案卷。2000年,对上述两全宗超过保管期限的265卷档案,全部撤销。
档案保管与保护 1974年以前,库房为普通平房,面积100 平方米。1975年,库房改为简易楼房,面积150平方米。1986年,县政府投资33万元,按《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于政府大院内新建档案馆大楼,库房为三层,办公区为四层。大楼建筑面积1511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860平方米,办公区面积651平方米。
1978年,库房有铁制档案柜16套、木制档案柜39套和木制卡片柜5套。2000年,档案装具有铁制档案柜162套、木制档案柜49套、资料柜64套。保护设备有消毒柜1个,去湿机、空调机各2台,吸尘器、相对湿度自动控制记录仪各1台,灭火器15个、消防栓3套。管理设施设备有卡片柜7套,复印机、速印机、光盘刻录仪、录放像机各1台,微机4台。

馆藏革命历史档案及60年代初期形成的档案,由于纸张和用墨材料等原因,有的已无法辨认,1966年前,档案馆曾进行过抢修工作,后因“文革”缘故,此项工作停止。1978年,恢复修裱工作,截止2000年,修复档案400余万字。1986年,裱糊《土地房产证存根》2990张。
档案利用 1988年,县档案馆向社会公布《利用档案资料暂行办法》、《开放档案试行办法》等规定。增设信函、电话等查询档案服务项目。1978~2000年,共接待查档人员5.2万余人次,提供档案10万余卷次。1989年开始,形成满30年、符合开放标准的档案陆续向社会开放。2000年,向社会开放77个全宗档案8572卷。1978年以后,编纂《牟平县自然灾害情况汇集》、《牟平县人民革命斗争史》、《中共牟平区历史大事记》、《中共牟平区组织史资料》等出版物、内部资料22种585.55万字。2000年10月,档案馆展室被牟平区委宣传部定为“爱国主义教育阵地”。
二、基层档案室(馆)
机关档案室 1972年12月,牟平县召开“文革”开始后第一次档案工作会议,县直机关与各公社的文书档案管理进入正常轨道。1979年10月开始,历时一年多,县档案馆逐个系统、逐个单位帮助整理档案、培训人员、恢复档案室。1984年,县直机关推行建立标准文书档案室工作。1987年,机关档案室开始实行综合管理。1990年7月,37个机关单位获市档案局颁发的档案综合管理合格证书,占机关总数的82%。1998年6月,机关档案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认定。截至2000年,全区有机关档案室(馆)102处,目标管理认定(含事业单位)省一级的16家、省二级26家、省三级23家。综合管理率达98%。
城建档案馆 1987年5月成立牟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档案室,1991年9月更名为牟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档案馆。事业单位,时有工作人员4人。城建档案馆对全区(县)城市建设、乡镇建设形成的档案、资料接受进馆,并按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分为15大类,若干属类和小类。1992年后,城建档案馆完成市政设施普查建档和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向社会提供利用服务3000多人次,为解决地界、房产纠纷和地下管线不明等问题起到重要作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至2000年,城建档案馆规范整理归档工程档案1843卷,村镇建设档案1200卷,市政设施及地下管线档案673卷,规划、管理及其它档案189卷,照片档案482张,录像资料128盘,馆藏量4000余卷,档案脊背总长220米。1998年,牟平区城建档案馆被认定为“档案目标管理省一级先进单位”。
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室 1978~1995年,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采用机关档案管理标准。1985年起,学校档案管理渐趋规范、完善。1995年,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至2000年,全区有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室60处,目标管理晋升省 一级1家、省二级2家、省三级4家。全部实行综合管理。
企业档案室 1958年,全县始建企业文书档案室,“文化大革命”中多被取消。1978年,牟平农械厂建技术档案室试点成功,并在全县推广。1982年,结合全县企业整顿,档案管理工作开始列入企业厂规厂法。同年,牟平发动机厂、牟平农械厂等4家企业被烟台地区档案局评为全地区科技档案工作先进单位。1984年,全县建立起15个标准科技档案室。1988年,企业档案开始实行综合管理,牟平县酿酒厂率先建立综合档案室。1989年始,企业档案管理开展升级达标活动。1991年升级达标活动结束时,辛安河金矿、造锁厂等4家企业晋升为国家二级,晋升为省级先进的27家、市级先进的16家。企业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率达95%。1996年,企业档案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认定,邮电局、区金矿通过国家二级目标管理认定。1998年,区电业集团公司档案室通过国家一级目标管理认定。2000年,有区直企业档案室70处,目标认定为国家一级1家、国家二级2家、省级6家。
村级档案室 1976年全面恢复“文化大革命”中瘫痪的农村档案工作。1988年,村级档案开始实行综合管理。1989年,县委、县政府确定41个经济较发达村为第一批建综合档案室试点村,此后全面推开。1991年,县委把建立村民档案纳入文明村庄建设的考核内容。1998年5月,区委办公室印发《农村档案工作手册》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2000年,全区608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档案室,其中310个村有专门档案室,专兼职档案人员6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