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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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设施 
70年代,县属的发动机厂、化肥厂、收获机厂、水泥厂、五金厂、县医院、建筑公司、磷肥厂、造纸厂等,均建有灯光篮球场。1982年,县总工会投资40万元,建成占地0.66公顷、建筑面积1673平方米的职工俱乐部;1985年,又投资20万元,建起溜冰场、灯光篮球场,成立工人文化宫。1980~1992年,全县200人以上的厂矿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四室一场(体育室、游艺室、图书室、阅览室、篮球场),其中40多个单位建立体育活动室,26个单位建立灯光球场。
二、竞赛活动 
70年代,县内职工篮球活动较普遍,厂内厂间比赛频繁。1982年后,县总工会每年举办一次职工环城跑、乒乓球、象棋赛;每年一次或两年一次职工篮球赛;1984年和1991年,分别举办职工工间操和广播体操表演比赛;1985~1996年举办四次职工田径运动会;1988~1994年举办三次职工趣味运动会。1985~2000年,区体委每年举办一次区直各系统职工田径运动会;各系统每年举办2~4次职工运动会或单项比赛,每个基层企事业单位都举办3~4次职工田径、球类、工间操、体育舞蹈等比赛表演活动。1987年,电业局获市电业系统男子篮球赛第一名。1991年,莒城盐场获省盐业系统男子篮球赛第三名;县总工会组队参加市职工溜冰赛,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单项两个第一名。1996年,区电业局、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被市体委、人事局授予“烟台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1999年,电业局组队代表牟平参加省体育先进县篮球赛,获男子第一名。2000年,在市五运会上,区电业局、丽鹏包装有限公司与区机关工委获“烟台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