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民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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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设施 
1978~1985年,全县80%的农村无专门体育设施,多为因陋就简、因地制宜,利用自然条件或借用学校设施,自发开展小型体育活动。1982年,西关村建起明珠文化宫,逐步建成灯光球场、旱冰场、游泳池、武术厅等设施。1985年后,全县农村体育设施逐渐改观,至1992年,各乡镇政府机关和60%村建起篮球场、乒乓球室。1994年龙泉汤村于本村实业总公司院内建成灯光篮球场。1997年烟台丽鹏包装有限公司(邹革庄)两次投资400万元建成1500平方米的训练馆,内设灯光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室、健身房等。2000年,山东九发集团公司(孙格庄)投资建体育场,占地2.4万平方米,设篮球场、网球场、门球场和跑道等。体育大厅内设台球室、乒乓球室、保龄球馆等。
二、体育活动 
1978年,部分村农民自发开展篮球、乒乓球、武术等活动,或组织民兵开展投弹、射击等比赛表演活动。1982年始,西关村80%农民参加早操,开展各类体育活动。1985年以后,县乡两级“争创体育先进县领导小组”、乡镇体委和农民、老年体育协会,组织农民广泛开展体育活动。1995年宣传贯彻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后,区体委、老干局、妇联多次为村镇培训健身操、太极拳、太极剑骨干,带领农民进行健身活动。以“青年、民兵之家”为阵地,利用农闲、节假日进行田径、球类、健身操等锻炼活动。邹革庄每年多次组织村民进行田径、球类等活动。全区先后有12处乡镇获“山东省体育先进乡镇”称号。宁海镇、姜格庄镇分别于1992年、2000年被国家体委、农委授予“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称号。西关村、邹革庄多次获省、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三、体育竞赛 
1978~1984年,牟平大多农村自发开展业余小型体育比赛或民兵军事训练比赛表演活动。1984年,西关村男女篮球队代表烟台市赴高密参加山东省农民“丰收杯”篮球赛,双获亚军。1985年后,有领导有组织的竞赛活动逐渐普及。1985年10月,西关乒乓球队参加省“青春杯”乒乓球赛,获男队冠军、女队亚军。1986年,西关男篮球队代表烟台市赴淄博参加省农民“丰收杯”篮球赛获亚军。1986~1992年,县体委每年举办一次有农民参加的田径运动会,县体委、人武部、共青团多次举办农民篮球、乒乓球比赛,县妇联多次举办农村妇女运动会、家庭趣味运动会和妇女健身操表演比赛。1991年,西关组队参加省第二届农民运动会获男篮冠军。1992年,县农民体协举办首届农民运动会。1994年,西关村组队参加华东六省一市农民篮球赛,获第一名。1996年,龙泉汤村举行本村首届农民运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