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毕业生分配与待遇 资料库:牟平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烟台市牟平区志(1978—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section/2/article/79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section/2/article/79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毕业生分配    

    烟台电大牟平分校历届普通大专班学生均在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注册,其毕业分配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样,由省教委毕业生分配办公室颁发毕业生分配报到证,毕业生持证到所在县、市 、区接受分配 。1988~1998年,烟台电大牟平分校各届普通大专毕业生均由区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对口分配。2000年的法律专业毕业生,自谋工作单位。
    二、就业后待遇      
    1990年始,根据省教委《关于择优录用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电大普通大专班毕业生的通知》精神,电大普通大专班毕业生被录用后,单位即为其办理录用干部手续;还为农业户口的毕业生办理“农转非”手续。工资待遇,执行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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