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审计监督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5&A=2&rec=750&run=13

一、国家审计
1984~2000年,区审计局对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家资产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制企业、国家管理的各项基金、资金等进行审计,共完成审计单位(项目)1622个,查出各类违规金额33681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金额3092.5万元,已上缴财政金额2029.5万元;为被审计单位提合理化意见和建议1695条,促进其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6918万元;促进部门、单位修订不合理规章制度17条。
二、社会审计
1989年11月,牟平县审计事务所成立,编制5人。1992年12月更名牟平县审计师事务所,为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审计局。编制15人。1995年1月改称烟台市牟平区审计师事务所。1994年3月,县审计师事务所分出5人,组建牟平县第二审计师事务所,次年1月改称烟台市牟平区第二审计师事务所。1999年12月,区第二审计师事务所并入区审计师事务所,组建烟台天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与区审计局脱钩,为行业自律性社会中介组织。
1989~2000年,区审计师事务所受委托,为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其中包括私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等进行审计查证,共完成审计单位(项目)2711个,审计总金额122亿元。其中财务查证609项,验资1630项,基建验证258项,资产评估214项。为委托单位挽回经济损失7645万元,核减基建工程款3622万元,核减虚假注册资金27408万元;为委托单位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791条,促进其增收节支7800万元;实现审计业务收入693万元。
三、乡镇审计
1992~2000年,乡镇审计所对全区镇办企业、村办企业、行政村进行审计,共完成审计单位(项目)1914个,纠正违规行为金额524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315万元,促进其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1250万元;平息经济纠纷和农民上访事件52起。
四、内部审计
1992~2000年,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内部成立的审计科(室、处)共完成审计项目(单位)5411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811万元,为部门、单位提合理化建议和意见2112条,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5532万元,纠正违规行为金额17365万元。
五、核查重大舞弊案
1999年5~7月,在审计中发现某公司管理混乱、白条抵库、报销问题严重,全公司不足10人,亏损竟达88万元。审计查出其主要负责人有疑点的资金42万元,司法部门以涉嫌经济犯罪将其逮捕。2000年6月,区审计局在联合审计中,发现姜格庄镇云溪村车队、玛钢厂偷税32.5万元,确认为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逮捕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