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技术协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5&A=2&rec=716&run=13


1984年8月,牟平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成立,股级,隶属于县计委。1985年3月,由县计委析出,成立牟平县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为科级事业单位,后改财政全额拨款行政机关,主管全县经济技术协作工作。1991年,开始与工商局共同参与外地来牟合资、独资、联营的工商企业审批工作。1993年11月,更名牟平县经济技术协作服务公司,编制15人,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工业经济委员会。1995年1月,更名烟台市牟平区经济技术协作服务公司。1996年7月,隶属于区计委。2000年,工作人员9人,主要负责与外省、市、县等进行经济技术协作和物资协作的管理工作。
一、技术协作
1984~2000年,编制完成全区(县)经济技术协作长、中、短期规划与计划,为本区与外省、市、县及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横向经济技术联合牵线搭桥。1984年,协助牟平发动机厂与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建立协作关系,共同研制6102QA型发动机;协助县塑料厂与山东大学协作开发塑料沙生产,年增产值220万元,利税56万元。1988年3月,协同新牟里毛纺厂与天津化工研究所横向联合,引进帆布车间项目。实施年度资金、技术项目、人才引进计划,组织实施引进项目。1984年,参加航天部、工业部在烟台召开的全国经济技术洽谈会,邀请北大、清华大学专家进行技术服务。共引进内联项目59个、资金2900万元(其中外汇50万美元)、专业技术人员172名;落实完成20个项目。1991~1994年,与工商局共同审批牟平县站前造纸机械配件经销处联营成立牟平县赤峰贸易开发公司、牟平县台谊公司成立牟平津城台谊联合房地产开发公司等30多个项目。
二、物资协作
1987~1992年,县经协委为调节本县与国内其它地区的物资余缺,组织进行物资协进协出,共完成物资协作额52989万元。同时,开拓物资协作新渠道,逐步建立起协作基地;经常对本地区产品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各种新动态,逐步建立地产品销售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