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编制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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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编制
1978年开始,牟平计划编制程序逐步规范,到1980年基本定型:先由县计委根据省、市所确定的计划和规划指标,参照各公社(乡、镇)和县直各经济部门提报的计划建议指标,汇总平衡,编制出全县计划草案,经县政府审定后,再报请县人大审议批准,下达执行。
“六五”计划(1981~1985) 1981年10月,县计委提出“六五”国民经济计划初步设想。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后,做了多次调整,并将社会事业的发展纳入计划,以体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重与有机结合,国民经济计划改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六五”计划主要任务是:农业生产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在保证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前提下,立足本地资源,广开生产门路,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工业生产要通过调整、改革、整顿,逐步实现经济结构、管理体制、企业组织合理化,重点发展消费品生产,突出发展食品、纺织和社队工业。
“七五”计划(1986~1990) 1982年底,县计委提出“七五”计划目标。1984年底,编成“七五”计划初稿。经多次修订,1986年6月正式形成《牟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主要任务是:积极推进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力争在五年内基本上奠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加强重点建设、技术改造,在物质技术方面为90年代的经济振兴准备必要的后续能力;在生产发展、效益提高的基础上,使城乡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继续有所改善。
“八五”计划(1991~1995) 1990年下半年,县计委按省、市、县政府部署,开始编制《牟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及十年规划纲要》(草案),编成后经县委、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1991年4月,提交县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八五”计划主要任务是:努力完成“七五”末提出的治理整顿目标,解决困扰经济生活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国民经济走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进行合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巩固发展基础产业和现有优势骨干行业,大力发展新兴高技术产业,全面推进技术进步,使产业整体素质和效益明显提高;全力推进对外开放,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基本形成外向型经济格局;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城镇建设,完善功能,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十年规划目标是:通过十年努力,在国民经济素质和效益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实现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第三个翻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战略目标,并为21世纪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九五”计划(1996~2000) 1994年3月,牟平县“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开始编制,后因牟平撤县设区,遂按《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规划思路》,在原稿基础上编制成《烟台市牟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规划(草案)》,经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研究讨论、区政府常务会议反复修改,形成《烟台市牟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由区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纲要》提出自1996年起的15年内牟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任务是:坚持一个中心(经济建设)、两个基本点(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加速与国际经济接轨;着力加强第一产业,调整提高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优先发展科技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完成小康型向富裕型转变;加强城区和城乡一体化建设 ,实施城市化强区发展战略,初步把牟平建设成为以外向型工业、现代化农业和高档次的旅游服务业为主要特色的现代化国际性港口城市的新市区。
二、计划执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进程,实施经济计划的手段和策略在不断变革。政府除采用必要的行政干预手段,更重视经济政策、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的运用;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计划指标仍采用指令性计划。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正式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后,计划和市场在配置资源、调节经济中共同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主要是通过制定经济政策,采用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促使计划执行和落实。计划部门重在搞好监测分析、预警预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引导国民经济正常运转。
“六五”计划执行情况 198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43634万元,是“五五”末17863万元的2.44倍,年均递增19.6%;社会总产值达91352万元,是“五五”末38667万元的2.36倍,年均递增18.8%;农业总产值25305万元,是“五五”末13970万元的1.81倍,年均递增12.6%;工业总产值50122万元,是“五五”末18014万元的2.78倍,年均递增2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484万元,是“五五”末的2.3倍,年均递增 18.3%;地方财政收入3352万元,是1979年1451万元(1980年是651万元,无可比性)的2.31倍,5年平均递增17.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87万元,是“五五”末的3.8倍,年均递增30%;外贸收购总值4946万元,年均递增7.1%;农民人均纯收入664元,是“五五”末的2.68倍,年均递增22%。
“七五”计划执行情况 199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1亿元,年均递增20.3%;社会总产值31.2亿元,年均递增27.9%;农业总产值7亿元,工业总产值20.9亿元,年均分别递增22.6%和33.1%;地方财政收入6451万元,年均递增14%;全县共签订利用外资项目26个,合同利用外资1893万美元,实际利用1272万美元;外贸商品收购总值2.1亿元,年均递增33.7%。职工年均工资1883元,比1980年增96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02元,比1980年增554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7亿元,是1980年的15.8倍。
“八五”计划执行情况 1995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40亿元,年均递增29.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349元,年均递增29.4%;工农业总产值116.2亿元,年均递增30%,其中工业农业总产值分别为103.4亿元和13.1亿元,年均递增分别为37.7%和13.4%;地方财政收入9793万元,是1990年的1.5倍,年均递增8.7%。一、二、三产业结构比重调整到21.1:55.6:23.3。全区五年累计签订利用外资项目241项,合同外资额2.04亿美元,实际利用1.29亿美元;出口创汇9318万美元,年均递增138.6%。经济技术开发区、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社会发展综合示范区、昆嵛山旅游风景区“五区”建设加快,初步起到了对外开放龙头作用。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诸因素中比重不断提高,1994年被评为“全国科技实力强县”。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为2.94‰。农民人均纯收入2204元,年均递增22.5%;职工平均工资4112元,年均递增17.1%。
九五”计划执行情况 2000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64.93亿元,年均递增10.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3335元,年均递增10.2%;农业总产值10.2亿元,比“八五”末略有下降;工业总产值131.1亿元,年均递增4.9%;财政收入3530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1762万元,年均递增17.3%。一、二、三产业比重调整为9.4:59.3:31.3。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五年累计投资42亿元,高新技术产业有了较快发展,其总产值占全区总产值的7%。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五年累计合同利用外资1.4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14亿美元。2000年出口创汇16392万美元,年均递增11.4%。企业活力明显增强。2000年全区镇办以上工业实现利税55380万元,年均递增14.4%。培育发展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两个上市公司,累计募集资金7.6亿元。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职工平均工资746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00元,年均递增9.7%;农民人均纯收入3377元,年均递增8.9%;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8461元,年均递增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