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业发展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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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8月,牟平县政府印发《关于发布〈牟平县农业发展基金征集使用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规定从1989年起建立农业发展基金。次年始建。基金主要由上级财政拨款、本地农业特产税和耕地占用税上解后剩余部分构成。农业发展基金用于粮食的提价补贴和增产粮油奖励、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和土地复垦,农业、农机、林业技术推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配套、农副产品基地建设等。1990~2000年,全区共发放农业发展基金2379万元。
一、土地规模经营资金
1988~1990年,宁海镇被定为山东省土地规模经营试点镇,年投资60万元,其中省无偿投资、有偿投资各15万元,市有偿投资和县配套投资各15万元。
二、粮食基地县建设资金
1989~1991年,牟平被列为省第二批粮食基地县,年建设投资190万元,其中中央、省133.3万元,市30万元,县26.7万元;资金分配:水利50%,农业40%,农机10%。同期,省吨粮田开发试验,在宁海、武宁、观水、龙泉、大窑、高陵、解甲庄7个乡镇共开发3333公顷,投资31.56万元。1994~1995年,牟平被列为省第四批粮食基地,年建设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38.5万元,省20.5万元,市18.5万元,县22.5万元;资金分配:农业50%,水利35%,农机15%。
三、黄淮海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1997年牟平区被列为黄淮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当年,高陵、武宁二镇开发667公顷,总投资319万元,区以上财政投资129万元,村镇自筹190万元。1998~1999年,大窑镇开发1333公顷,总投资478万元,区以上财政投资308万元,镇村自筹170万元。2000年姜格庄、龙泉镇开发667公顷,总投资275万元,区以上财政投资185万元,镇村自筹90万元。
四、粮食自给工程建设资金
1999~2000年,总投资1075万元,区以上财政投资525万元,镇村自筹550万元。资金分配:水利48%,农业34%,农机18%。项目区在姜格庄、宁海、大窑、武宁、高陵、龙泉6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