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典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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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0月,牟平县城市信用社典当服务公司成立,有工作人员6人,注册资金70万元。1995年9月,牟平区城市信用社加入烟台市城市信用社联合社,将典当服务公司业务与区社归并,典当服务公司停止营业。1996年7月,按市人民银行清理整顿典当业要求,牟平区城市信用社典当服务公司撤销。
1993年4月,工商银行牟平县支行成立银兴典当行。主要办理典当贷款业务,1996年撤销。1993年5月,住房银行成立典当拍卖行,开展贷款和典当拍卖业务。1995年12月与政府大街分理处合署办公,1996年典当拍卖行负责清理原贷款业务,对外不办公,后撤销。
199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批准成立烟台市牟平区润生典当行,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贵重物品典当、质押贷款等业务。1999年12月清理整顿典当行业时,因资本金不足,润生典当行关闭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