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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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会人员培训 
1987年2月,县乡镇企业局对各乡镇经委及乡镇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参加人员500人。1992年,对全县17处乡镇的1200名财会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贯彻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简称“两则”、“两制”),执行新的财会制度。1994年,为配合税制改革,使乡镇企业财会人员掌握新税制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业务,乡镇企业会计事务所共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财会人员400人次。1995~1999年,每年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规定,组织持有会计证的乡镇企业财会人员学习专业知识,累计达2800人次。2000年7月1日,新修订的《会计法》颁布后,举办财会人员培训班6期,培训800人次。至2000年底,共培训财会人员5700人次。
二、财务制度与管理 
1979年以前,牟平县无统一的乡镇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及成本开支范围,企业主要沿用农业的财务管理办法。1980年,开始执行财政部、农业部《农村人民公社社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和《农村人民公社社办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山东省制定的《关于农村人民公社社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多数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开始与农业的管理和核算分开,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1980年,全县129家社办工业企业按照统一的财会制度规定,编报会计年报表。次年,对社办非工业企业财务状况进行统一的财务汇总。1983年,增加队办企业财务报表。1987年2月,开始执行财政部和农业部颁发的《乡镇企业财务制度》、《乡镇企业会计制度》及《关于乡镇企业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和山东省的《补充规定》。1992年,乡村企业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新的企业会计核算体系。1994年,根据《山东省乡村工业会计工作规范化办法》对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等提出具体的标准和要求,使全县乡镇企业系统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一部分骨干企业开始建起以“两制”、“两则”为标准的核算机制,以目标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机制和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资本运营机制,实现由单纯核算型向管理核算型的转变。2000年,贯彻新修订颁布的《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