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四节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档案浏览器

牟平区政府制定对招商引资人员的奖励办法。凡为开发区引进外商投资项目者,按实际到位外资额的6%予以奖励,引进内资项目者,按到位资金的4%予以奖励。实施奖励的引进项目规模起点:合同外资额不低于10万美元,内资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80万元。1996年9月,区政府做出补充规定:为开发区引进非工业项目者,按开发区管委会所得土地开发费的8%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