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外经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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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前,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少,对外经贸管理制度尚不健全。1992年以后,逐步建立起外经管理与服务机制。对重点项目与骨干企业管理实行分包负责制和统一调度督导制。外经委领导干部深入分包的外资单位和项目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指导,就地解决问题。同时,对关系外经贸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骨干企业的工作实行重点调度,定目标、定责任、定进度,促进落实。2000年5月编制《关于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及外资项目报批程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1994年起开始建立三资企业档案,外经委专门组织人力对全区三资企业进行梳理,逐户建档,到2000年全区116家三资企业均建起较为完整的档案,为各项涉外政策的落实和监管服务提供依据。1995年以后,实行“承诺服务制”、“办事效率监督卡制”和首接责任制;开展总包服务、主动服务、跟踪上门服务和超前服务活动,不断拓宽服务层面;引导企业挖掘内部潜力,调整经营策略,降低成本 ,提高生产和出口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