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编 外经外贸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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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1984年烟台被列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后,牟平对外贸易领域不断扩大,档次稳步提升。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鼓励和扶持出口企业发展出口创汇的暂行规定》,建起大花生、肉食鸡、长毛兔、苹果和板栗、水产品、菜牛6大农副产品出口创汇基地,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企业,形成产业化经营的农业创汇体系。同时,调整工业产品结构,鼓励、支持出口企业扩大出口商品生产,逐步建立起以纺织、轻工、食品、机械、电子、化工为主导的工业品出口创汇体系。2000年,全区出口创汇总额为16392万美元。
牟平利用外资始于1986年,从“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组装、补偿贸易)项目起步,逐步发展为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1986年,新牟国际联合企业总公司以补偿贸易方式从英国引进205.65万美元的成套毛纺设备,是牟平乃至山东省利用外资最早的乡镇企业。1992年后,借助国家对外开放优惠政策和本区优势,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至2000年底,全区累计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116家,合同外资额43413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6819万美元。
1992年12月,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牟平县外向型工业加工区,1997年改称牟平经济开发区。至2000年,共批准进区项目110个,其中利用外资(指区境外资金,包括港澳台资)项目36个,合同外资额6671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667万美元;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407384万元,经济总收入378296万元,出口创汇31390万美元,利税39351万元。1999年被市政府授予“先进外向型工业加工区”称号。1997~2000年,连续被省对外贸易委员会评为“先进经济开发区”,被省政府定为全省重点开发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