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废旧物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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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属非金属物资回收
1978~1983年,废旧物资回收主要由县物资再生综合利用公司和供销社负责。全县有供销社废品收购站19处,主要收购废旧机械、设备、汽车、船舶、机电产品和废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及破旧棉制品、废旧胶制品、塑料制品、废纸、杂骨、毛发、酒瓶、碎玻璃等。县物资再生综合利用公司回收的废旧机械等自收自售;各废品收购站收购的废品集中到县土产公司统一销售。1984年后,本地和外地个人开始经营回收业。1985年5月,县供销社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收购基层收购站和个体收购户的废品。1989年,县供销社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收购额967万元。1990年后,本地和外地人在境内开办的个体收购站(户)渐多。1990年,县供销社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收购额846万元。2000年,全区有收购站97家,其中国营(承包)2家,集体(承包)16家,个体79家,从业人员465人。废旧物资回收总额为5890万元,销售收入6773.5万元,其中个体户收购额4000万元,销售收入4600万元。
1978~2000年牟平区供销社废品收购情况抽年表
表17-6

1984~2000年牟平区烟草专卖经营情况表
表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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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份 │ 销量 │ 销售收入 │实现利税│ 年 份 │ 销量 │ 销售收入 │实现利税┃
┃ │(大箱)│ (万元) │(万元)│ │(大箱)│ (万元)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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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 │ 7246 │ 417 │ 11.1 │ 1993 │ 15565 │ 3859 │ 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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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 │ 8183 │ 518 │ 12.7 │ 1994 │ 15860 │ 3897 │ 1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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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 │ 11776 │ 752 │ 24.5 │ 1995 │ 14303 │ 4950 │ 1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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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 │ 11069 │ 866 │ 25.4 │ 1996 │ 14104 │ 5579 │ 2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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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 │ 17473 │ 1501 │ 39.5 │ 1997 │ 14133 │ 7006 │ 3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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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 │ 15451 │ 1668 │ 45.9 │ 1998 │ 12813 │ 6322 │ 2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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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 15653 │ 1802 │ 55.3 │ 1999 │ 12598 │ 5669 │ 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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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 16029 │ 2211 │ 53.4 │ 2000 │ 12116 │ 5246 │ 2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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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 │ 15840 │ 2435 │ 84.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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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旧汽车回收拆解
1998年8月,牟平区物资再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被批准为山东省废旧汽车定点回收拆解单位。同年拆解废旧汽车55辆,拆解废钢116吨。1999年拆解132辆,拆解废钢279.5吨。2000年拆解141辆,拆解废钢297.5吨。1998~2000年,共回收拆解废旧汽车328辆,拆解废钢、铜等700余吨。
三、旧货收购
始于1980年,日照等地人在境内收购八仙桌、茶几等,运回当地销售。1986年后,外地及当地人在西关村西设店(公司)经营,逐步形成旧货市场。主要收购旧房架、门窗、货架(柜)、家具、厨具、瓷器、家用电器等。2000年,全区有旧货店(公司)13家,其中村办1家,个体12家,所收货物在当地或运往异地销售。全年旧货收购额约500万元,销售收入约575万元,其中海德旧货收购公司的收购额、销售收入约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