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房地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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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1月,牟平始设房产交易监理所,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办理房屋的买卖、租赁等业务。1991年,全县房产交易额为410万元,交易面积为9200平方米;1993年,交易额为1500万元,交易面积为3万平方米;1998年,全区房产交易额为7500多万元,交易面积为10.74万平方米。1996年,实行城镇公有住房制度改革,公有住宅逐步推向市场。到2000年,全区有249个单位申请房改公房1.45万套,面积89.14万平方米,实际出售1.06万套,面积62.9万平方米,收缴房改资金3051万元,为全面推进住宅商品化创造了条件。期间,国有房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在物业管理等方面多好于非国有房产开发企业,故其商品房销售率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