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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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底,全区土地总面积158845.30公顷,各种用地占总面积比例:耕地为29.92%;园地为10.60%;林地为31.80%;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为5%;交通用地为2.47%;水域为7.49%;未利用土地为12.27%。全区土地利用率较高,后备资源贫乏,尤其是耕地后备资源更为贫乏,节约保护土地刻不容缓。
根据1982年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技术规程标准,全县土地生产力为二至八级。二级地占总耕地面积的 8.4%;三级地占57.4%;四级地占28.3%;五级地占5.9%;六至八级地占5.85%。前四级地属深厚层和中厚层土壤,其余属浅层土壤。
境内土壤类型分为6个土类,10个亚类,14个土属,96个土种。在耕地中,棕壤土占总耕地面积的69.4%;潮土占29.8%;褐土、风砂土、盐土和水稻土共占0.8%。
表层土壤质地以轻壤、中壤面积最大,占耕地总面积的46.2%。总空隙度最低,但通气空隙度较好。土壤多为微酸—微碱。保肥沃性能较差。相形之下,二级地保蓄性强,排灌条件好,作物产量高。三级地保蓄性差,漏水漏肥,需客土改良,增施有机肥料。四级地为客土改良质地,理化性状差,产量低。五级地表土质地差,土壤养分含量低,宜退耕还林。六、七级地保蓄性极差,应育林种草禁牧。八级地或草木不生或基岩裸露,农林牧均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