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筑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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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县基建局设基建科,管理全县建筑施工企业。此后建筑企业迅速增加,全县建筑市场出现无序竞争局面。1989年5月,县建筑市场整顿领导小组成立后,组织力量对1987年以来全县所建工程进行调查摸底,对高陵毛巾厂和县造纸厂的锅炉安装、高陵农电站液化气站及永安液化气站、热电厂东线热力管道安装价格的高估冒算和质量情况进行处理。1994年,《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对建筑市场进行综合治理。1997年,组织宣传贯彻《建筑法》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加强依法治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1998年3月,区政府印发《烟台市牟平区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实行建筑工程承包施工许可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相继查办的违法违规案件有:烟台华联装饰公司在养马岛华联度假村装修工程中,因不服从管理被依法处罚;一家个体企业在杜家村无资质施工,被立案处罚;莱山区刘家埠建筑队无资质在区收获机厂施工过程中,不服管理,并殴打执法人员,被立案查处。通过依法严格管理,全区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