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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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台市牟平区建筑业管理处
1992年5月,牟平县建筑业管理处成立,为自收自支副科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93年11月,管理处与县质监站合并,成立牟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处,为正科级自收自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编制15人。1994年1月,更名为牟平县建筑工程管理处。10月,增挂牟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牌子,原编制、规格及隶属关系不变。1995年1月,更名为烟台市牟平区建筑工程管理处,1996年7月,更名为烟台市牟平区建筑业管理处,定编25人。地址在南关大街29号。至2000年,有职工50人,其中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3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建筑、安装等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并按国家施工规范和基本建设程序抓好施工队伍管理;负责全县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施工现场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组织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的试验推广等工作。
二、烟台市牟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985年1月,牟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1993年4月增设牟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11月两站合并成立县建筑业管理处。1996年7月,从建筑业管理处析出成立烟台市牟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区建委。有工作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