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赴台人员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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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私赴台
1987年前,因台湾当局禁止两岸人员直接来往,台湾在大陆的亲属要与台湾亲人见面,只能在第三地香港会面,也称“香港会亲”。大陆亲人与台湾同胞约好时间,赴香港某地团聚。至1988年上半年,牟平县赴香港会亲人数18人次。1988年11月9日,台湾当局开放大陆公民有限制赴台探亲,至2000年,全区有104人次赴台探亲。
二、因公赴台
1998年9月25日,应台湾高尔夫球场学会邀请,牟平区组成8人体育交流团赴台湾进行体育交流,历时12天。此为牟平第一个赴台交流团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