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残疾人康复 资料库:牟平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烟台市牟平区志(1978—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section/2/article/25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section/2/article/25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0年,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组成的全县三项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康复工作体系,残疾人康复工作开始实施。1996年后,康复工作发展迅速,康复任务由原来的三项(小儿麻痹、白内障、聋儿)扩展到八项(白内障复明、低视力康复、聋儿康复、精神病防治、麻风畸残康复、康复训练与服务、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特需人群补碘),并初步形成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牟平整骨医院为骨干的康复中心,各镇卫生院为社区康复工作站,各行政村卫生室为康复点的全区康复工作体系。1997年10月,牟平区康复中心建成。1990~2000年,全区共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032例,低视力配带助视器48人,小儿麻痹矫治手术37例,语训聋儿22人,培训弱智儿童20人;装配假肢、矫形器118人,肢残系统训练61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1500多件。在此期间,区卫生局牵头,建立了区、镇、村三级精神病康复网络,精神病防治所负责全区精神病康复预防治疗工作,1000多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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