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残疾人康复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5&A=2&rec=250&run=13


1990年,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组成的全县三项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康复工作体系,残疾人康复工作开始实施。1996年后,康复工作发展迅速,康复任务由原来的三项(小儿麻痹、白内障、聋儿)扩展到八项(白内障复明、低视力康复、聋儿康复、精神病防治、麻风畸残康复、康复训练与服务、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特需人群补碘),并初步形成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牟平整骨医院为骨干的康复中心,各镇卫生院为社区康复工作站,各行政村卫生室为康复点的全区康复工作体系。1997年10月,牟平区康复中心建成。1990~2000年,全区共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032例,低视力配带助视器48人,小儿麻痹矫治手术37例,语训聋儿22人,培训弱智儿童20人;装配假肢、矫形器118人,肢残系统训练61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1500多件。在此期间,区卫生局牵头,建立了区、镇、村三级精神病康复网络,精神病防治所负责全区精神病康复预防治疗工作,1000多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