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民防空 国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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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防空
1975年8月,战备领导小组改称牟平县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武装部。1980年,县人民防空领导小组撤销,人防业务移交牟平县城市建设委员会。
80年代起,人防工程建设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实施,人员隐蔽工程合理部局,并留出足够的绿地广场和疏散通道。
二、国防教育
1989年7月,牟平县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武装部政工科。1990年12月,县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改称县国防教育委员会,主任由县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在国防教育中,区(县)委、区(县)政府坚持抓骨干 、抓重点,把党政领导干部、基干民兵和第一类预备役人员、中小学生确定为重点教育对象。区(县)、镇(乡)两级党委把国防法规教育纳入理论学习计划与党校教学培训计划。每逢重大节日和新兵入伍,结合革命军事传统教育进行国防教育。“八·一”建军节,组织由区级领导和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政领导干部军事日活动,学习军事知识,增强支持国防建设的责任感。全区中学开设军事课,小学开展“两歌两旗”(唱国歌、军歌,升国旗、升队旗)活动。组织党政干部、企业民兵、学生和入伍青年参观雷神庙战斗遗址和杨子荣纪念馆,提高国防观念,营造热爱国防、关心国防建设氛围。至2000年,雷神庙战斗遗址接待参观者10万多人次。同年,雷神庙战斗遗址被山东省国防教育委员会授予“山东省国防教育基地先进单位”称号。
1997年3月,《国防法》颁布实施,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学习,同时在民兵整组、训练和征兵期间进行国防教育。2000年,针对台海形势,开展战备教育和实现军事斗争准备教育,增强全民的忧患意识和国防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