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消 防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5&A=2&rec=194&run=13

一、消防队伍与设施装备 
1979年7月,县公安局设消防股。1982年,厂企单位设义务消防队270个,队员4400余人。全县682个生产大队成立消防领导小组,设消防监督员,2499个生产队每队设防火安全员1~2人。全县有各种灭火器5147台,防火梯、防火钩、防火斧等专用消防工具4000余件。1983年1月,消防干部转为现役(军籍)。1986年,县消防中队建立。1989年4月,县政府筹资130多万元动工建设消防办公楼及战士生活用房,1992年竣工投入使用。同时,城区主要街道及住宅小区设立消防栓140处。1995年后,区政府拨款50万元为消防中队配备消防车两辆和空气呼吸器、火警电话、微机、车载通讯、防化服等器材装备。2000年,消防中队有消防车3辆。
二、火灾预防
1981年起,县公安局消防股负责对全县工业生产、民用建筑进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验收工作。对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及其单位,坚持“三不放过”(原因未查清、肇事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的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和职责范围,公安消防机关每年年初同重点消防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加强季节性防火工作,每年麦收前,召开麦收防火现场会,落实防火措施;对重点列管单位和一般单位采取常规检查、节日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00年,在日常检查及节日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3处,整改2处,停业1处。1978~2000年,牟平共发生火灾事故561起,死亡13人,伤20人,经济损失569.09万元。在发生的火灾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234起,违章引起火灾157起,纵火28起,玩火引起火灾18起,其他124起。主要分布在农村和厂企单位,其中农村511起,厂企50起。
附:火灾选录
1980年3月14日,院格庄公社钟表厂5名当班工人在车间内烧麻雀引起火灾,工人孙某被烧死,烧毁厂房16间、钟壳1.15万套及部分设备,损失2.23万元。
1999年9月19日5时50分,宁海镇西关村海德大酒店因电线短路引发重大火灾,死亡3人,重伤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