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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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案情况 
1983~2000年,提案委员会共收到委员提案1354件,立案转办1245件。其中,有关农业、林业、水利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提案155件,占转办提案的12.4%;有关工业、商业、交通、邮电方面的231件,占18.6%;有关科技和文教卫生方面的296件,占23.8%;有关经济和市场管理方面的105件,占8.4%;有关城市建设和环保方面的134件,占10.8%;有关社会治安和政法方面的67件,占5.4%;有关体制改革和人民群众生活方面的116件,占9.3%;有关政协、统战、侨务、廉政建设及其他方面的141件,占11.3%。提出提案的委员占委员总数的94.5%。委员所提意见和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已解决和基本解决的1008件,占转办提案的80.9%;因财力、物力尚不具备条件解决的138件,占转办提案的11.1%;因受国家政策规定等原因暂不能解决并向委员作了说明的99件,占转办提案的8%。提案办理委员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98.5%。
对收到的委员提案,按照规定程序立案转办,并跟踪催办督办。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重视委员提案工作,及时予以办理。1987~2000年,共收到委员提案989件,立案转办846件。关于“进一步扶持牟平区金桥科技服务中心”的提案提出后,区政府予以采纳,除一次性奖励该中心5000元外,还决定逐步建立科技进步奖励基金,推动“科技兴牟”战略的实施。关于“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提案提出后,区政府制定关于生猪等家畜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管理的实施办法,并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区政府在接到“规范黄金矿业秩序管理”的提案后,发出《进一步强化黄金生产及产品管理的通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使全区的黄金矿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关于“解决城区初中生入学难问题”的提案转办后,区政府经过反复研究与论证,采取区政府和宁海镇政府共同筹资的办法,新建一所拥有40个教学班规模的宁海镇第三初级中学,缓解了城区初中生入学难的问题。“关于妥善处理石(岛)烟(台)公路使用权出让后有关问题”的提案转办后,区政府及有关镇政府,一方面积极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姜格庄、龙泉、大窑三镇车辆的通行收费问题。
二、提案、建议案选录 
关于提高民办教师工资待遇的提案 1994年以前,牟平部分乡镇民办教师工资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根据社会反映,政协学习文教委员会全体委员于1994年3月18日联名提出“关于提高民办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的提案,县政府及时进行研究,采取增加农村教育费附加总额和财政拨款两条途径解决。自当年起,全县每位民办教师月工资增加20~100元。
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建议案 1998年,针对全区个体私营经济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档次低等问题,区政协组织了一次专题视察活动,提出了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建议案。这一建议案对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现状作出客观的评价,符合中共“十五大”提出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精神。该建议案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与肯定,并很快得到落实,对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