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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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务信息 
1986年5月,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建立后,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及县政府中心工作,搜集、筛选、综合、加工、处理政务信息,为政府和各部门、各乡镇提供服务。至2000年,信息科年均搜集、编辑《政务信息》400期1200条。被市政府采用的信息年均130条,被省政府采用的年均43条,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年均10条。其中《牟平对农民负担实行契约化管理》、《群众对停办保值储蓄反映平静》、《利率下调引起负面影响应引起重视》、《基层群众对邓小平同志逝世的反映》等信息,在全国有较好的反响。
二、政务督查 
1995年4月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设立后,政府办公室实行全员督查责任制,对上级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区政府确定出台的重大事项及对内经济、对外经济、文教科卫等重要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承办部门、单位抓好落实,编发《督查简报》,为领导了解情况提供服务。上级与领导交办的事项年均督办30件,经济事项与重要会议督查落实年均40次。
1993年议案科撤销后,督查科按照议案办理程序,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意见和政协提案。对有条件落实的建议和提案,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批示,分送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提案人;对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建议或提案,向提案人作出解释。年均办理提案和建议60余件。同时,反馈市长、区长公开电话所受理的群众反映事项,年均办理50余件。
三、政务公开
区、镇两级党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始于1989年末。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职务公开制,每人办公桌上置有公开牌,其照片、姓名、职务、职责等事项明标于上,一目了然。此举既使来机关办事者省时省事,也能改善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机关单位的政务公开根据各单位的职能,或公开上墙,或公开上街,门前、院内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执法部门坚持政务公开上专栏,群众可随时监督。
农村的政务公开始于1996年,1999年全面推开。村务公开的形式多种多样,或设政务公开栏,或设黑板报,或张贴上墙,或发明白纸等。凡涉及关系村民利益的事,如三提五统、财务收支、土地使用、优抚救济、修路出工、计划生育等均张榜公布。
四、依法行政 
1988年5月县政府设立法制办公室,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制建设。
法制办公室按照“立法”工作原则,主要审查规范性文件,重点把好法律法规关,力求既合法有据,又符合地方实际,年均审查规范性文件15件左右。
1993年8月,县法制办向县政府提交《关于建议取消、废止部分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的报告》,得到县政府的同意,并据此做出决定,今后凡未经县政府批准的收费和变相收费,哪个单位出现问题,追究哪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2000年,法制办会同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重点对全区15处镇及4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检查。检查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落实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农民负担情况大检查。
1999年10月《行政复议法》实施后,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采用宣传车、发明白纸、办宣传栏等形式,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同时,在牟平广播电视台开办《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次年,法制办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0余份,比往年受理案件增加6倍。复议工作人员对已过申请时效、已提起行政诉讼或人事任免、刑事侦察等方面不属于受案范围的申请,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并向其讲解法律知识。对符合受案条件的及时受理,并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进行审理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