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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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县一至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7月、1956年12月、1958年5月、1960年12月、1963年6月、1966年3月、1967年2月召开。
一、牟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1978年5月8日~11日,第一次会议在县革委礼堂召开。应出席大会的代表601名,实到576名。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牟平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牟平县建设高标准大寨县规划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牟平县革命委员会,刘忠孝任主任,王子民、魏克第、刘世友、李盛芬、高启华、曲炳岐为副主任。选举柳云庆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永胜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牟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0年5月21~24日,第一次会议在县政府礼堂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400名,实出席394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刘忠孝代表县革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财政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撤销县革委会,恢复县人民政府。大会选举产生牟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潘锡琦任主任,肖乐山、李盛芬、高启华为副主任;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王子民任县长,薛洪振、刘以淑、曲炳岐、蔡福池、宇永昌为副县长;选举柳云庆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永胜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牟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4年5月8~11日,第一次会议在县政府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51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孙德汉代县长所作的牟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等。大会选举产生牟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刘发林任主任,蔡福池、姜元琪、孙经翰为副主任;选举产生新一届人民政府,孙德汉任县长,薛洪振,刘以淑、于新所、张济东为副县长;选举王传庆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姜新泽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牟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7年4月14~18日,第一次会议在县政府礼堂召开。大会正式代表313名,实出席300名。会议审议通过了谢玉堂代县长所作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加快牟平国民经济发展》的政府工作报告、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发林所作的《牟平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县计划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牟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刘发林任主任,蔡福池、董廷贵、姜元琪、孙经翰为副主任;选举产生新一届人民政府,谢玉堂任县长,姜书福、刘以淑、于新所、张济东、张继峰为副县长;选举王传庆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姜新泽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牟平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0年4月20~24日,第一次会议在县政府礼堂召开。应出席大会的代表320名,实到305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县长王修伯所作的牟平县政府工作报告、牟平县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牟平县198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牟平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及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牟平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董廷贵任主任,姜元琪、曲廷玺、张济东、孙经翰、于景湖、王远诗为副主任;选举产生新一届人民政府,王修伯任县长,王秀臣、张继峰、赵金星、潘光旭、张积安为副县长;选举王传庆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姜新泽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牟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3年2月10~14日,第一次会议在县政府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1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县长赵树国所作的牟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委、财政局、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牟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董廷贵任主任,姜元琪、曲延玺、张济东、孙经翰、于景湖、曲培良为副主任;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人民政府,赵树国任县长,赵金星、张积安、曲元昌、林国深、王连奎、王泽广为副县长;选举董凤坡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隋敏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烟台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8人。
七、烟台市牟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顺延牟平县人代会届次) 
1998年2月6~10日,第一次会议在区政府礼堂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216名,实出席205名。会议听取审议了隋安臣代区长所作的《励精图治,继往开来,满怀信心迈向二十一世纪》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委关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关于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大会选举产生烟台市牟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宋典环任主任,曲延科、张铎保、曲元昌、林国深、姜新泽、慕桂盛为副主任;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人民政府,隋安臣任区长,姜式达、郝经原、张邦业、姜青山、王智成、丛风滋为副区长;选举董凤坡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隋敏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烟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