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政法企业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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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法工作
1983年政法委设立后,组织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全区(县)社会治安稳定。1983年8月开展第一次严打斗争,1989年7月开始清理、清查参与天安门广场暴乱的犯罪分子,1996年3月开始第二次严打斗争。每次重大活动,区(县)委都在政法委设立指挥机构,由其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政法委对群众有疑问或政法部门要求协调的疑难案件进行协调,对问题较严重、影响较大或较复杂的案件,及时召开公、检、法“三长”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对问题非常严重,影响极大的案件,则组织政法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或调查组,联合调查处理。1983~2000年,共处理信访案件50余起,其中较有影响的案件5起。
二、企业政治工作 
1978年后,牟平区(县)委和各有关部门、各企业探索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注重做好三个结合。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建好文化阵地,培育企业文化,弘扬企业精神,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陶冶职工情操,树立企业形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管理有机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有困难、有问题的地方就有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有机结合。坚持经常性走访制度,利用谈心、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和解决职工家庭困难,准确把握职工思想动向,坚持既讲道理,又办实事,以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企业的体制发生了变化,业主与员工的关系由“企业人”转变为“社会人”,更加注重企业的民主管理,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让职工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区棉纺厂、电业集团公司先后被评为省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区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先后被评为市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