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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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后,牟平的统战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随着拨乱反正和统战政策的贯彻落实,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冲击和迫害的一些知识分子、民主人士、工商业者、起义投诚人员、归侨和侨胞眷属、港澳台胞眷属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昭雪。县委广泛团结海内外各界人士,形成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1983年成立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牟平县委员会。境内无民主党派组织,区(县)委重视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与政治协商。
一、党与非党人士的合作共事
为加强政权建设,区(县)委重视对无党派人士的举荐任用。1983年以后,在历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名额分配方面,党外人士均占适当比例。在干部安排方面,经区(县)委推荐,无党派人士孙经翰被选为区(县)第十至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国深被选为政协牟平县第一至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王佩荣被选为政协第二至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朱日敏被选为政协第四、五届委员会副主席,齐永力、杨世栋被选为政协第五、六届委员会副主席。无党派人士林国深还先后被选为副区(县)长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邦业被选为副区长。先后有6名无党派人士担任区长助理和区(县)政府部门的领导职务,有5名被选为副乡镇长。
二、政治协商制度化 
1988年12月,县委印发《关于逐步实现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经常化、制度化的意见》,县政协也先后制定《常委会工作规则》、《提案工作细则》等制度,为政治协商提供制度保障。并在政治协商实践中形成一些惯例:区(县)委全委会议和有关会议邀请担任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县)政府副区(县)长、区(县)政协副主席的无党派人士列席;区(县)政府重要会议邀请担任政协副主席的无党派人士列席;区(县)委、政府每年举行一次有全区(县)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大型座谈会,通报全区(县)工作情况,并就提出的全区(县)工作方针、要点事先进行协商,征求意见;区(县)政协每年召开一次全委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委会,对全区(县)大政方针和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协商;区(县)委根据工作和形势需要,不定期与无党派代表人士举行小范围座谈会或开展谈心活动,通报情况,沟通思想,征求意见,使全区(县)性的重大事项做到“协商在决策之前、监督在实施之中”。
三、落实统战政策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1978年后,牟平县落实党对知识分子“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基本政策,对全县在1958年整风反右中被划为“右派”的234名知识分子和干部进行分批复审,全部予以纠正,并妥善安置其工作和生活。至1984年,对错划右派人员的政审结论存在的问题和在“反右倾”中38人受到错误处理的问题均予以纠正。1986年,县委为错划右派等人员受株连的家属办理了“农转非”(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1980年后,县委重视在优秀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和培养选拔各级领导干部。1982年调整部分知识分子专业不对口问题,全县调整归队(即调整为专业对口)专业技术人员90人。1983年恢复知识分子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并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待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科技人员家属办理“农转非”。1988年起,每两年评选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并给予奖励。
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1958年,全县曾有20名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因历史问题受到错误处理。1978年12月,县委组织专案工作组,对其进行重新调查复议,至1985年全部平反昭雪并妥善安置。同时,对全县122名起义投诚人员颁发其身份证明书。县委推荐起义投诚人员杨先恩为烟台市第十届人大代表;推荐姜学进、阎超为政协牟平区(县)第一至五届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