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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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委班子自身建设 
历届区(县)委领导班子重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马克思著作、列宁著作与毛泽东著作、邓小平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和法律知识等,建立学习日制度,并每年选派部分常委到市委党校和省委党校进行培训。注重班子的年轻化、知识化和选拔培养妇女干部。培养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女干部进常委班子,在五、六、九、十届区(县)委中,都有一名女常委。常委班子成员均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常委班子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领导干部包村蹲点制度”,每位常委联系一个镇,包一个村,每年下乡蹲点不少于一个月。1999年4月,在全区开展的“助民连心”活动中,31名区级领导干部为贫困学生捐款5万余元。在“三讲”教育中,常委班子开展健康的思想剖析,以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和群众观念。
二、农村党组织建设 
1981年12月,县委针对农村党支部班子软弱涣散问题进行集中整顿。1990年,县委制定《牟平县创建“农村党的建设工作先进县”实施规划》,按照“一类班子上水平、二类班子上台阶、三类班子变面貌”的要求,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方法,开展农村党建工作。各乡镇党委和农村党支部普遍建立健全党务工作、党的生活和党建目标管理等制度,建起农村干部、党员和村级组织档案,完善村委会及妇女、共青团、民兵组织,健全率由原来的60%提高到80%;农村党员活动室开设率达到90%以上;农村一类班子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三类班子由原来的5.6%下降到4.7%。1991年,牟平县被省委评为“农村党建工作先进县”,宁海、武宁、莱山3处乡镇被市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乡镇”。1994年底,县委提出实施农村党建“三大工程”:强村班子优化工程,中间村班子改型工程,后进村班子改造转化工程。1996年,区委总结推广宁海镇的经验,在全区农村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同年底,有70个农村党支部被区委命名为“五好”农村党支部。1991年,县委制定《关于经济发达村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经济发达村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建设。1993年起,在经济强村推行党、政、经“三位一体”或“两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即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总经理一人兼或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至1995年,全区实行“三位一体”或“两位一体”的经济强村达到71个。1996年,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评选、奖励先进企业和农民企业家队伍制度。到2000年底,先后有18名农村党支部书记、乡镇企业厂长经理挂任副乡镇长以上领导职务,其中9名挂任镇党委副书记;11名强村(企)干部转为国家干部。
三、企业党组织建设 
1978年,企业实行书记负责制,党企不分。1988年在企业深化改革中,全县155个县属中小型企业实行厂长兼书记的领导体制。1990年,县委为厂长、书记“一人兼”企业配备专职副书记79人。同时,企业普遍设立党务、政工机构,并按照千人以上的企业按职工总数0.6~0.8%,500~1000人的企业按职工总数0.8~1%,500人以下的企业按职工总数1~1.2%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930人。1990年县直企业党委撤销后,将其所管理的7大系统48个企业,按行业设置6个系统党委,配齐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组织、宣传委员和纪委书记,并结合企业第二轮承包,对企业党的工作普遍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企业主管党委与所属企业党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企业党组织也普遍将工作目标逐项分解到科室、车间和班组,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