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重要会议与决策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5&A=2&rec=135&run=13

1982年9月9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制定《关于粮油专业大包干责任制试行办法》。12月10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制定《关于农业生产专业大包干责任制试行办法(修改草案)》。
1984年4月2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按照市委“乡镇班子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1/3以上、正副书记、正副乡长中高中以上不低于1/2”等7点要求,对全县17处乡镇领导班子156名干部进行调整。4月17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在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中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8月4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养马岛旅游开发事宜。养马岛整体布局规划为三个区:西为生产区,中为休憩区,东为旅游区。11月8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制定《养马岛旅游开发的有关规定》及土地使用问题。
1985年1月4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牟平县一九八五年经济体制改革试行方案》。10月18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教育改革。会议决定,搞好九年制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落实“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办学责任制。
1986年12月10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县政府党组《关于我县城乡一体化和发展工业生产的设想》的调研报告,同意报告中提出的走“一种二养三开采四加工”的综合经济开发的路子,开发南六乡,并制定《关于推进南部山区经济发展总体设想》。
1987年3月7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基层政权改革。基层政权改革的任务是:党政分工,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加强基层政权自身建设,提高乡村两级干部素质,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
1990年1月5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制定《牟平县创建“农村党的建设工作先进县”实施规划》和《廉政规定》。5月2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制定县级领导联系点制度。
1991年3月26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牟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
1992年1月4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全县提前“奔小康”的实施意见》。3月8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家庭建设,促进社会进步的意见》,并确定5月2日为家庭文化节。8月10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组建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筹建方案”开发建设。
1993年11月4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同月23日实施。
1995年3月27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希望之光”牟平捐资兴学方案》和《关于开展“希望之光”捐资兴学活动的决定》,同年5月实施。11月29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修订城镇住房改革方案。12月12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烟台市牟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1996年4月22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建立评选、奖励先进企业、村和农村企业家制度,实行优秀乡镇企业经营者、村主要负责人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制度,实行在骨干乡镇办企业、行政村成立党委制度,实行乡镇企业经营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11月12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牟平区“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1997年1月31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区属企业改革与发展、乡镇企业二次创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等问题,制定《关于鼓励和扶持出口创汇企业发展出口创汇的暂行规定》。
1998年3月20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方案》。9月5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对领导干部谈话打招呼制度》、《领导干部调离、转非领导职务或降职、免职制度》。
1999年5月28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工作关系的暂时规定》,规范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地位、职责、权利和工作程序,从制度上保证村两委工作的正常开展。7月5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快科技进步若干规定及奖励办法、引进人才的意见》。
2000年3~6月,中共牟平区委在“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期间,先后召开6次区委常委会或常委扩大会议,制定和修改《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政法工作的意见》,制定和完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规定》、《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使用公车的规定》,制定出台《关于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实行公示的暂行规定》、《关于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试用制度和聘任制的意见》。